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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笔下的简•奥斯汀

2008-10-19 23:45
毛姆,二十世纪英国最重要、也是最知名的作家之一。他一生多彩多姿,几乎游遍世界各地,一战时他曾担任情报员,战后游踪更广。

他的《巨匠与杰作》(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对十大小说家的生平及其代表作的研究,可说是文学批评的典范之作。本文摘编自该书。

简·奥斯汀的爱好

简并非不食人间烟火。年轻的时候,她喜欢跳舞、调情、戏剧演出。她喜欢长相好看的小伙子。她对礼服、帽子和围巾兴趣浓厚。她还精于女工,“不论是朴素的还是装饰性的都擅长”,这在她修改旧礼服以及把废裙子改成帽子的时候,肯定派上了大用场。她的哥哥亨利在其《回忆录》中记述道:“凡是简·奥斯汀着手做的事情,没有不成功的。没有人能把小木块抛出如此美妙的弧线,或者如此稳当地脱手。她的杯球表演精彩绝伦。曾经在乔顿用过的一只杯子简单易玩,据说她能连续接住将近一百次,直到手疲劳为止。有时候由于眼睛疲劳,无法长时间读书写字,她就从这种简单的游戏中寻求安慰。”

这真是一幅迷人的图画。

谁也不能把简·奥斯汀形容成一个女学究,这可是她极不喜欢的一类人,但显而易见的是,她也绝非没有教养的女人。事实上,她跟处于自己那个时代和地位的所有女性一样,都受过良好的教育。

研究奥斯汀小说的权威夏普芒博士曾列过一个书单,上面是人们所知的她读过的小说。这个书单令人印象深刻。她自然是读小说的,有范妮·伯尼的、埃奇沃斯小姐的,还有拉德克利夫夫人的(写《尤道夫之谜》的那个);她还读译自法语和德语的小说(其中有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以及能从巴思和南安普顿的巡回图书馆那儿借到手的一切小说。但是她不只对小说感兴趣,她还熟知莎士比亚,在近代作家中,她阅读司各特和拜伦,不过她最喜欢的诗人似乎还是柯伯(Cowper),此人淡定、雅致、敏感的诗作,自然颇为合乎奥斯汀的心意。除了五花八门的文学作品之外,她还读约翰逊跟博斯韦尔的书。她喜欢朗读,据说声音也很好听。

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

简·奥斯汀赞同普遍的社会观点,她认为贫富区分是很自然的事情。年轻男士理应借助权势朋友的影响为国王效力,从而获得晋升。女人的本分就是嫁人(当然是为了爱情),但要在符合要求的条件下才行。这是凡事的常理。

简·奥斯汀的小说纯属娱乐。倘若你恰好认为娱乐是小说的主要目标,那你实在该把她单独归为一类。比其作品更加伟大的小说也有,比如说,《战争与和平》和《卡拉马佐夫兄弟》,但是如果你想从阅读此类书中受益,则必须得头脑清晰、思维警觉才行。而如果你疲惫不堪、情绪沮丧的话,没关系,简·奥斯汀的小说会展现其魅力的。

在奥斯汀著书的年代,写作被视为妇女决不该做的事情。奥斯汀小姐“小心翼翼,免得让佣人或是来客、甚至家族之外的任何人怀疑自己在做什么事情。她把字都写在小纸片上,这样可以轻易收起来,或者用一张吸墨纸盖住。前门与办公室之间有一扇转门,只要一开就咯吱作响,可她并不愿意让人修门以去除这一小小干扰,因为倘若有人进来了,她可以注意得到。”她的长兄詹姆斯甚至从来没有告诉过当时正在上学的儿子,他读得津津有味的书其实就是简姑妈写的;而另一个哥哥亨利则在其《回忆录》里写道:“假如她在世的话,纵然名气越来越大,她也绝不会在自己的任何作品中署上真名。”所以她出版的第一部书,《理智与情感》,在扉页上仅仅写着“一位女士所作”。

但这并非是她完成的最早作品。那是一部名叫《第一印象》的小说。此后,她又快速地相继完成了《理智与情感》和《诺桑觉寺》,但同样地不走运。

从完成《诺桑觉寺》之后的1798年,直到1809年,她似乎很少写作,只有《沃森一家》的片段。一位如此具有创造性的作家,竟然这么长时间保持寂寂无声,有人暗示,有一段感情占据了她的生活,令她无暇旁顾。我们获悉:当她在德文郡陪伴母亲和姐姐的时候,“结识了一位先生,他的为人、思想、举止都魅力十足,卡桑德拉认为此人配得上自己的妹妹,也完全有可能赢得妹妹的爱。当他们分别时,他表示希望很快能够再次见到她们,卡桑德拉断定他说此话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可他们再也没有重逢,她们听说他突然去世”。

相识太短,《回忆录》的作者补充道,自己不能说“她的感情属不属于能够影响她幸福的那种”。就我个人而言,觉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我认为奥斯汀小姐不太可能深陷爱河。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肯定早就赋予女主人公们更加热烈的感情了。

她长时间保持沉默,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她找不到一家出版社,感到很气馁。她向近亲们念过自己的小说,他们被深深陶醉了,但她敏感而又谦虚。

《回忆录》的作者极力否认她有这些原型,那些最伟大的小说家,司汤达和巴尔扎克,托尔斯泰和屠格涅夫,狄更斯和萨克雷,都有塑造人物的原型。的确,简自己也曾说过:“我很为自己笔下的人物骄傲,甚至不愿承认他们仅仅是A先生或者B上校。”这里的关键词是“仅仅”。

尽管如此,1809年,即简和母亲、姐姐定居到安静的乔顿那一年,她着手修改旧稿。1811年,《理智与情感》终于问世。到那时,妇女写作已不再是大逆不道的事了。

《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出版,简·奥斯汀卖版权卖了一百一十镑。

她还有三部作品,即《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和《劝导》。就凭这几本书,她牢固确立了自己的名气,她的迷人天赋得到了认可。此后,最杰出的人士都愿意赞扬她。我只能引述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话:“这位年轻女士拥有描写日常生活中复杂状况、情感和人物的天赋,这些都是我所遇见的最为精彩的。跟任何人一样,我自己也可以用武断的笔调来写,但是那种来自真实的描写与情感、让平凡的人与物妙趣横生的精巧格调,却是我力所不及的。”

奇怪的是,沃尔特爵士居然忘了提这位年轻女士最宝贵的才华了:她的观察十分透彻,她的情感也颇有启发性,但正是她的幽默为其观察增添了意义,为其情感增添了生机。她只写自己熟知的事情。

大多数小说家的状态都有起起落落。而奥斯汀小姐是我所知道的唯一例外,她证明了这样一条规则:只有平庸之辈才会维持平常水平(也就是平庸水平)。而她却始终处在最佳状态。一本书之所以成为经典,靠的不是评论家的表扬、教授的阐释和学校里的学习,而是由于一代又一代的大量读者在阅读时能够获得享受,在心灵上受益。

我个人以为,《傲慢与偏见》总体而言算得上是所有小说里最令人满意的了。《爱玛》是唯一一本我感觉有些罗嗦的。《劝导》具有罕见的魅力,我将之视为六部小说当中最完美的一部。

所有女主人公当中,奥斯汀最喜欢伊丽莎白。“我必须承认,”她写道,“我认为她算得上是有书以来最可爱的尤物。”假如像有些人设想的那样,她本人就是伊丽莎白这个人物的原型(她肯定把自己的欢快、兴致和勇气、智慧和机敏、判断力和情感都赋予到了她身上),那么据此认定她在刻画温和、善良、美丽的简·贝内特时,心里想的是自己的姐姐卡桑德拉,恐怕也不算过分。

奥斯汀小姐有一大优点,本人几乎忘记提及。她的书可读性极强,超过某些更伟大、更著名的小说家的作品。在她的书中没有什么重大事件,可是当你读完一页的时候,总会急切地翻到下一页看看随后发生了什么。没什么大事儿,而你又急着翻到下一页。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小说家,具有一个小说家所该有的最为宝贵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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