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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就业双推进 我市出台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2010-01-22 23:21 来源:镇江新闻网 张驰川

  推进创业型城市和充分就业城市创建 我市出台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鲁旭云 姜木金

  镇江新闻网讯 昨天,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工作意见》。该《意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民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其重要目标是,把我市打造成为创业型城市和充分就业城市。

  该《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把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等,作为创建创业型城市的主要标准,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体系,对达到标准的予以一定奖励。力争通过2-3年时间的努力,在全市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园、创业示范街、创业示范村,培育百名创业典型,扶持千名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万人以上就业。

  同时,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面向创业主体开放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对本市城乡劳动者申请设立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不受出资额限制。初创企业注册资金允许按规定分期到位。允许创业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进一步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由市财政出资设立创业扶持资金,其中2009年400万元,2010年600万元。各辖市区也将根据创业工作需要,安排创业扶持资金,用于引导、鼓励、扶持创业工作。拓展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扩大到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从2009年起,增加20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增加1-4家经办银行。对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浮1-3个百分点,鼓励银行放贷,并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进一步提高人均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建立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和城乡创业担保贷款互通机制,对农民进城创业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等人员到农村从事涉农项目创业的,可申请农民创业担保贷款。

  拓展延续社保补贴政策。对新增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吸纳享受低保人员、4050人员、特困职工、残疾人员、贫困家庭中大中专毕业生、单亲家庭等十类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企业缴费部分可享受全额社会保险补贴。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根据实际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发放贷款。

  除此以外,还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返乡民工和城乡困难人员三大重点人群创业就业工作。 (鲁旭云 姜木金)

  又讯 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创业就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创业就业工作。

  今年我市创业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力争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困难群体就业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就业再就业培训3.5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3万人,创业培训0.3万人,扶持创业0.4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以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照煌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工作的不利影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全民创业促进就业,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以转变观念促进就业。尤其要做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城乡困难群体这三类重点人群的创业就业工作。

  副市长曹当凌主持了会议。会议还表彰了10名大学生创业明星、10名返乡创业明星和10名再就业创业明星,并授予其“镇江市创业明星”称号。 (鲁旭云 姜木金)

责任编辑:张驰川

(原标题:镇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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