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文明委授予施玉亮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
摘要: 许津荣批示:施玉亮同志是见义勇为好市民,他用生命唱响了正义之歌。我们深切悼念他的同时,更应让见义勇为的精神得到弘扬!
镇江新闻网讯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昨天作出决定,授予施玉亮“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决定》全文如下:
各辖市、区文明委,镇江新区文明委,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军分区政治部,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施玉亮同志系市区贺家弄南门浴场个体业主,为人耿直热心,一贯乐于助人。4月11日中午,在发现小偷盗窃他人汽车内财物时,施玉亮同志挺身而出,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勇敢地与歹徒进行搏斗,并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施玉亮同志在他人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时,置个人安危于不顾,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坚决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正义之歌,展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无愧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楷模,无愧为时代的英雄,是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为此,市文明委决定,授予施玉亮同志“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施玉亮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大无畏英雄气概,嫉恶如仇、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淳朴善良、乐于助人的优良品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向施玉亮同志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市进一步形成“知荣辱、树正气、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为推进跨越发展,实现后发先至而努力奋斗。
镇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斌
(原标题:镇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