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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行动计划

2010-06-04 23:58 于蕾

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行动计划(09—11年)

关于印发《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行动

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各辖区委和人民政府,镇江新区,市各部委办局,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完成《镇江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状》各项任务,着力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和实际成效,参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现印发《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行动计划》(20092011)》,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实施。

 

附: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行动计划(20092011年)

 

 

 

 

 

                 镇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9年3月23

 

                          

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行动计划

20092011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发〔200844号)精神,为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责任状》各项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镇江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作为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手段,形成“抓创建、促发展、优环境、办实事、树典型、显特色”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力争在2011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行列。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把培育人、塑造人、依靠人、服务人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让人民群众共享创建成果。

循序渐进原则。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依据,从基础工作和基础设施抓起,一项一项抓推进,一件一件抓达标,积小成为大成,聚小胜为全胜。

因势利导原则。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关注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选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活动,在参与活动中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求实创新原则。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文化教育、媒体宣传、心理疏导、典型示范、社会监督等各种方式,创新创建载体,提升创建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以推进“大爱镇江”主题活动为主线,以迎接镇江解放60周年、国庆60周年和迎接上海世博会等重大节庆活动为契机,围绕树立公共意识、践行公共道德、规范公共行为、恪守文明规范,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教育活动。制定出台《“争做文明市民、共建美好家园”----新时期镇江人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计划》,组织编写《镇江市文明市民行为规范读本》,制定镇江市《文明市民公约》,突出公务员、未成年人、新市民等重点人群,组织系统培训和专题辅导,举办“争做文明市民、共建美好家园”知识竞赛,促进文明素质的养成。组织开展“我爱镇江”系列道德实践活动,每年评选“大爱之星”,积极推荐“道德模范”,在全市干部群众中倡导见贤思齐、学习先进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弘扬爱祖国爱家乡的民族精神,增强创业创新的时代观念,普及科学健康的生活知识,营造遵章守纪的社会风气。


 

(二)文化设施建设推进行动

建成镇江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新广播电视中心等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标志性工程;加速推进市体育会展中心、职工文体活动中心等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加大力度实施市及各辖市区档案馆升级建设工程,2010年必须全面达标;整合社会资源,规划建设市科普场馆(含电子科普画廓、流动科技馆等);加速建设金山湖景区,完成西津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建设任务,建设西津渡博物馆,打造好“镇江第一景”;实施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重点是各辖区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和社区的全面覆盖;各辖区、镇江新区文化馆、图书馆等阵地建设全面达标,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亮点”。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我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全面达到考核标准。

(三)城市市容环境优化行动

进一步推进“大城管”运行体制,严格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和环境保洁责任制,实施各部门责任捆绑和奖惩考核,切实加强对商业大街、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广场等重点窗口区域的管理,大力治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重点整治南门大街夜市、寿丘街夜市大排挡、新马路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实施道路硬化、园林绿化、路灯亮化等重点项目,确保公共设施功能完好;着力推进“文明工地”建设,美化围挡,控制噪声,规范建筑渣土转运,减少工地扬尘,净化城市环境;全面完成市区集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实施基础建设与强化管理同步,重点解决“市场内摊位空置、市场外摊点遍地”问题,做到“归市入场”,通过“星级文明市场”评选,提升集贸市场管理水平;

(四)城市交通文明畅通行动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的管养和维护,机动车道无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科学设置交通路口信号灯,斑马线、隔离栅栏,推进交通信号智能化。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公交专用道建设,建成南徐新城公交停车场、焦山公交枢纽站和北部滨水区公交枢纽站,完成出租车更新和公交线路优化任务,方便市民出行。组织开展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形成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打击和遏制非法营运蔓延势头。大力开展交通文明示范路口、交通文明示范道路创建活动,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使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和交通便捷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行动

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通过市长信箱、网上论坛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化“诚信镇江”建设,建立健全个人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建立完善律师、会计师等重点人群的执业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及“放心消费”等创建活动,建成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1条,建成省级“放心消费一条街”2条,定期评选“放心粮店”、“放心药店”,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为民办实事的投入,实现“学有优教、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的目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提升。

(六)社区管理规范达标行动

社区民主政治建设规范,社区党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支持和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全面推行居民直接选举,强化物业管理监督工作,推广实施老小区物业管理。社区卫生和计生服务全面达标,3-10万居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有固定的文明城市建设宣传栏或宣传橱窗,建有社区图书室和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楼幢创建活动,组织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健全社区应急反应机制,创建“平安社区”,

 


 

社区居民对创建工作支持率大于90%,对创建活动满意率大于80%

(七)窗口行业和重点区域示范行动

组织实施“1234510”文明城市创建示范行动:“1”是建设一条文明城市创建示范路(长江路);“2”是建设两条城市客运服务示范线(一条公交车优质服务示范线、一个优质服务出租车队);“3”是建设三个特色文化示范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民间文化艺术馆);“4”是建设四个文明创建示范精品社区(丹徒、京口、润州、镇江新区各一个);“5”是建设五个城市文化示范广场(大市口广场、梦溪广场、金山广场、春江潮广场、珍珠广场);“10”是建设十个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通过精心培育,典型示范,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创建格局。

(八)文明城市创建品牌行动

着力加强“大爱镇江”城市品牌的包装推介,隆重举办“大爱镇江”年度新闻人物颁奖典礼,邀请中央新闻媒体进行专题采访和集中宣传,邀请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不断扩大“大爱镇江”品牌在省内外的影响。组织“公民文明素质指数”和“行业文明服务公众满意度指数”专项测评,开展城市文明“市民行动日”系列活动,拓展“生命志愿者”、“社会妈妈”、 “四点钟学校”、 “城乡结对”等特色品牌活动内容。将品牌打造作为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力求各辖市区都有一批创建品牌,各乡镇和街道都有一个特色品牌,各部门和各社区都有一个特色活动,形成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各展其长、争奇斗艳的叠加效应。

(九)精神文明基地建设行动

整合社会资源,增加必要投入,实施综合管理,着力建设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基地:由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部门联合牵头,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劳动技能大赛,推出一批创业标兵和技术能手。由团市委牵头,开展志愿者服务实践基地建设,在街道、乡镇和社区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站,形成遍布城乡的志愿者服务网络。由市文化部门牵头,开展民族文化基地建设,依托乡镇、街道和社区,以国庆60周年为契机,推出“文化嘉年华”国庆系列联欢活动,发掘我市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由市文明办牵头,会同有关辖市区和部门,选定合适地点,积极争取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资金,建设我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通过项目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使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基地硬件上水平,软件创一流,发挥出良好的教育功能和社会作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完善机制,典型示范(2009年)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下发《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行动计划(20092011年)》、《2009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项目》等文件,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和项目化管理。精心组织实施 “九大行动”,命名公布一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示范点”,重点打造“大爱镇江”城市品牌,形成典型示范、点面结合、整体推动的创建格局,全面完成创建工作进度。针对2008年文明城市考核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重点推进市及辖区国家档案馆、科普场所和街道乡镇文化阵地建设,着力提高恩格尔系数和森林覆盖率,切实改进青少年活动场所被占用以及网吧管理松懈等突出问题。

第二阶段:奋力推进,全面达标(2010年)

2010年是新一轮文明城市考核测评截止之年,各项指标以年底统计报表数据为准,因此,要把2010年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达标之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要求,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重点,组织攻关,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在硬件设施上,要逐条对照,逐项推进,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务必消除可能扣分的“硬伤”;在软件服务上,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通过开展各类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提高党政机关和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着力提升市民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满意度,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真正抓成“惠民工程”、“实事工程”。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组织迎检(2011年)

认真总结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的经验和不足,制定迎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测评实施方案,调整充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组建有力的迎检查工作班子,全面展开迎接文明城市检查考核工作布局。举全市之力,全面发动,全员参与,打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攻坚战”,把巩固成果、展示亮点、查找差距、集中整改和迎接考核等各项工作有机整合起来,有条不紊地组织迎检工作。邀请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和集中宣传,提升我市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广大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力求以一流的市民素质、一流的城市环境、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精神面貌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考核。

五、推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每年年初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印发年度创建工作行动计划,部署落实创建工作任务,签订创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状,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真正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四套班子领导联系点制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调研,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通过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观摩会、工作点评会和述职报告会等形式,交流经验,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并形成制度规范,长期坚持。

2、实施目标考核。制定下发《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细则(试行)》,从2009年开始,组织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考核对象分两个序列。第一序列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等4个辖区,各辖区总分为200分。第二序列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等25个部门,各部门总分为100分。考核方式为季度抽查、半年预查、年度考核,考核情况书面报告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计算得分纳入镇江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目标任务的年终考核内容。

3、进行社会动员。强化社会宣传和舆论宣传力度,在城市中心广场及主要道路设置长期性公益广告和宣传橱窗,常年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和公民道德建设基本规范;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宣传创建工作动态,展示创建工作成果,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委及文明办的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驻镇部队、群众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各类组织的积极参与作用,通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城市文明行动日”等活动,汇聚创建合力,扩大创建声势。

    4、突出社会监督。设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热线电话”和“创建邮箱”,组建文明城市创建“市民观察团”,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办理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编发《创建工作简报》和《督查情况通报》,交流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情况,做到信息互通,下情上达。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项目推进会和情况通报会,通过群众呼吁、领导督办、专家点评、舆论监督等形式,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力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责任编辑: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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