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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1234510示范工程建设方案

2010-06-05 00:01 于蕾

关于印发《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1234510

示范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辖区委和人民政府,镇江新区,市各部委办局,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和项目化管理,充分发挥创建工作示范点的表率引领作用,形成典型示范、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现印发《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1234510示范工程建设方案》,请各辖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1234510示范工程建设方案

 

 

 

 

 

             镇江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8

 

 

 

 

 

 

 

              

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1234510”示范工程建设方案

 

 

  为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投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镇江新跨越”的生动实践中,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表率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着力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文明城市创建“1234510”示范工程建设,有效调动社会各个方面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创建宗旨,办成一批利民惠民的好事实事,培育一批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总结一套独具特色的创建经验,为实现2011年跨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行列的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施项目

1.建设一条文明创建示范路

长江路

2.建设两条城市客运服务示范线

镇江市公共交通总公司4路线

    镇江市出租车爱心车服务队

3.建设三个特色文化示范场馆

    镇江市图书馆

    镇江博物馆

    镇江民间文化艺术馆

4.建设四个文明创建示范社区

    京口区大市口街道华润新村社区

    京口区四牌楼街道香江花城社区

    润州区七里甸街道四圩社区

    镇江新区大港街道港南花苑社区

5.建设五个城市文化示范广场

    大市口广场

    沃得广场

    金山广场

    春江潮广场

    珍珠广场

6.建设十个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示范单位

    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镇江汽车客运站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四牌楼派出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支行

    中国移动镇江分公司镇江营业厅

    镇江百盛商城有限公司

镇江大酒店

    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镇江市外国语学校

三、主要标准

(一)文明创建示范路

1. 环境优美。机动车道路面平整完好,人行道、盲道畅通无阻,设有无障碍设施。绿化布局协调,建有绿地广场、景点园林,展示“城市山林、大江风貌”特色。实施20小时保洁,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等)

2.氛围浓厚。设计制作宣传镇江跨越发展、城建重点工程和文明城市创建内容的专用载体。户外广告、灯箱、公用报栏、宣传橱窗等设置科学合理,外形美观,内容更新及时。(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市城管局、沿街窗口单位等)

3.设施齐全。道路路名路牌、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数量适当,符合国家标准。斑马线、隔离栅栏等设置科学,方便市民过马路、乘坐公共汽车。人行道、绿化带建有可供市民休息的座椅,设有整洁美观的公用电话亭、垃圾箱等公共设施。(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等)


4.秩序良好。交通秩序井然,各种车辆停放整齐有序,车辆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无乱闯马路、闯红灯现象。无占道经营、违章搭建、乱贴乱画现象。(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

5.服务规范。沿街“窗口”单位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行动积极,措施有力。门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优质服务活动,门外实行“门前三包”,各项责任制落实到位。(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城管局等)

(二)城市客运服务示范线

——公交车4路线

1.规范运营。线路公交车辆路、腰、尾牌安装齐全、字迹清晰,车内标识齐全,运行线路、停靠站点、爱心专座、服务承诺等内容完备。

2.优质服务。车组人员仪表端庄,工号牌统一规范,准确使用电脑报站器,及时提示乘客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妇让座。

3.准点运行。首班车准点发车,末班车准点收班。做到有站必停,有客必带,杜绝甩客、跳站等违章行为,停靠站点规范到位。

4.车况良好。车辆技术状况优良,各种设施齐全完好,车厢内部清洁卫生,全线车厢服务、整洁合格率达100%

5.乘客满意。市民对线路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程度满意率≥60%,无责任投诉,无乘客纠纷。

——出租车爱心车服务队

1.树立良好形象。车容车貌整洁卫生,车外清洁明亮,车内无乱贴乱挂现象。队员服装整齐统一,仪表端庄大方,举止文明,行车时不吸烟、不吃食品。

2.实行规范服务。携带相关营运证件并按规定位置摆放和张贴,打表计费,按章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拒载、倒客、绕道和中断服务等违章行为。

3.争当爱心使者。满腔热情为乘客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帮,为老、弱、病、残、孕妇等对象提供周到服务,提醒乘客带好行李物品,发现乘客遗失物品及时归还。

4. 确保行车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驾车,系好安全带,开车时不打手机,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不高速行驶,不急停猛拐,不乱停乱放。

5.提高综合素质。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和营运、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各项公益爱心活动,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精神,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三)特色文化示范场馆

1.免费对外开放。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场馆内服务项目、活动预告、办事程序、规章制度和图形标识等规范齐全,设有便民服务台和意见簿。

2. 环境整洁优美。绿化植被与场馆建筑配置得当,展览厅、阅览室等公共服务场所窗明几净,设有禁烟标志。

3.提供优质服务。导游员、讲解员、管理员等工作人员着装上岗,持证服务,普通话达标率100%,外语讲解能力能够满足外国游客的需求。

4.创建特色品牌。深入开展“文心系列”文化公益活动,推出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特色文化活动,提升镇江的文化影响力。

5.开展社会共建。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与社会各界开展共建活动,将文化服务由场馆向学校、机关、部队、社区和单位延伸。(责任部门:市文化局)

(四)文明创建示范社区

1.组织健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机构健全,职能明确,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建有协商议事机制,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2.管理规范。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完整,制订社区居民文明公约和民主决策程序,社区党务居务公开,财务管理严格规范,基础资料档案齐全。

3. 设施完备。社区办公、活动和服务用房面积达标,建有文明创建工作宣传栏、党务居务公示栏等阵地,有社区市民学校、图书室及户外文体活动场所等。

4. 特色鲜明。开展生动活泼、群众喜爱的精神文明建设品牌活动,创建工作在辖区有地位,在全市有影响。

5.成效显著。社区环境整洁美观,便民服务网络齐全,困难群体得到有效帮助,社区治安状况良好,没有群体上访和刑事案件发生。(责任部门:各辖区、镇江新区、市民政局等)


(五)城市文化示范广场

1功能定位准确。根据不同的广场设计,结合市民的不同需求,确定各个广场的主要服务功能,组织开展独具特色、格调高雅的群众文化活动。

2基础设施完好。亭台护栏、建筑小品、广场绿地、音乐喷泉、灯光音响等设施齐全,设计建设与广场格调融为一体的“城市文明画廊”。

3环境整洁优美。实施城市广场全天候保洁,配置休息座椅、果壳箱、噪音显示屏等设备,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广大市民提供舒适的休闲娱乐场所。

4管理规范有序。广场管理人员着装上岗,挂牌服务,强化督查,制止摆摊设点、践踏草坪、攀枝摘花、乱丢乱扔、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5治安秩序良好。广场上装有安全监控设备,各类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有关部门及时清理和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园林局、市民政局、市宗教局等)

(六)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示范单位

1环境一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度落实到位,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服务场所布局合理、陈列整齐美观大方。

2设施一流。服务设施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设备使用完好,性能安全可靠,各类服务标志齐全醒目。

3管理一流。管理制度规范齐全,公布于单位显著位置。干部职工着装上岗,挂牌服务,广泛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有便民措施和意见簿,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4效率一流。实现管理工作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手段科学、先进、高效。建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办事措程序。

5信誉一流。设立总服务台或客户服务中心,推行优质服务承诺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设立客户服务热线,认真受理客户投诉并及时予以答复,推出一个具有行业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责任部门:各窗口单位主管部门)  

四、建设步骤

1.制定方案(4月上旬)。市“创建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示范工程建设方案,分解创建任务。各责任部门围绕所承担任务,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宣传动员(4月中下旬)。举行“1234510”示范工程启动仪式,营造宣传声势,拉开建设序幕。

3.组织实施(5月—8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建设方案落实建设任务。成立“文明创建示范路”建设协调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沿街省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协作共建。

4.督查推进(5月—8月)。市“创建办”定期召开示范工程推进会,研究工程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各示范点进行现场督查指导;组织“市民督查团”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5.总结提高(9月—12月)。9月份,举办现场观摩会,交流创建经验,展示第一批示范点创建成效,向国庆60周年献礼。11月份召开示范工程建设年度总结与工作推进会,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确定第二批示范点单位,部署下一年度文明城市创建任务

五、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1234510”示范工程建设,是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也是各辖区、各部门参与创建工作的亮点展示工程。各辖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制定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着力培育文明创建活动的精品力作,共同打造城市管理的闪亮名片。

2.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示范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众多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既有明确分工与责任主体,也有交叉性任务。各辖区、各部门要围绕共同目标,在完成好本地、本部门任务的同时,切实加强与其他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辖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任务,充分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建设规范与序时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4.典型示范,点面结合。各辖区、各部门要坚持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典型示范、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采取“点上抓精品、面上抓达标”的方法,认真做好典型的宣传推广工作,积极营造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着力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责任编辑: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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