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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的意见

2011-09-28 22:48 来源:京江晚报

中共镇江市委 镇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的意见 (2011年8月23日)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要求,大力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现就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15年,力争实现全社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创业投资规模、民营科技企业总数“翻两番”,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42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50%,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3%,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400件,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重大技术突破,抢占竞争制高点

  组织实施“高技术攀登计划”,突破和掌握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

  1.明确主攻方向。围绕做强做特高新技术产业,集中组织30项产业重大技术攻关,形成100个以上重大目标产品。面向未来产业发展的前沿,在高温合金、云计算、动力电池、智能电网等领域,组织10项前瞻性技术研发,积极抢占新技术制高点。

  2.狠抓关键环节。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要手段,强化引进产业高端技术,重点突破优势产业关键和核心技术、先导技术、产业化应用的共性技术,加快形成创新发展的技术先发优势。

  3.提高组织程度。大力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共同开展研发活动,“十二五”末,新增10-15家与我市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的国际一流高校院所,新建2个以上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基地,建设10个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二)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夯实转型发展基础

  1.大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组织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努力在我市优势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到2015年,形成20个销售10亿元以上有核心技术、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龙头企业。

  2.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加强创新研发体系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企业研究院、大中型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加快建设面向共性技术研发的产业技术研究院、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吸引境外研发机构落户镇江。

  (三)大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双提升”计划,实现高新技术产业贡献份额和结构层次的“双提升”。

  1.提升产业技术水平。集成各类产业技术发展资金,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项目50项,加快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形成一批行业标准和产品技术标准,掌握产业发展主动权。

  2.提升产业结构层次。突出科技支撑“5+X”新兴产业爆发式增长,到2015年,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年销售收入达到4600亿元以上。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全面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努力使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使其占全市服务业比重达到45%。

  3.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向高端环节攀升。全面推进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优势产业向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产品,全面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力争达60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超50%。

  (四)加强民生领域科技创新,提升科学发展水平

  实施社会科技提升行动,在健康促进、绿色建筑、公共安全、智慧旅游、智能交通、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开展民生科技示范工程,让科技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实施现代农业科技支撑行动,加强农业优质高效、农产品安全生产和农业清洁生产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发展现代农业。开展节能减排科技促进行动,提高生态市建设科技支撑能力。

  (五)加快建设区域创新核心区,培育创新发展增长极

  抢抓省委、省政府规划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机遇,加快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1.加快建设镇江科技新城。支持突破体制机制,强化集聚创新资源,大力引进与培育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逐步建成创新体系全、创新要素活、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科技创新示范区。

  2.加快建设区域创新核心区。推动省级开发区“二次创业”,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辖市区建设省级高新区,选择有条件的园区积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促进各辖市区开展省级创新型城市试点,支持其建设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核心区,努力建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研发与制造基地。

  3.加快建设科技孵化器。提升各类孵化器功能,为入驻企业提供完善的服务,促进各省级科技孵化器早日升格为国家级。到“十二五”末,全市科技孵化器孵化面积超300万平方米,孵化企业4000家。

  (六)加快创新资源集聚,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1.形成产学研合作密集区。统筹技术开发、应用示范、市场培育、配套建设等各个环节,集中打造高性能材料、航空制造、物联网、海洋工程、智能电网等10个以上产学研合作创新密集区,培育特色创新集群。

  2.建设产学研合作载体。联合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共建代表国家水平的重大研发载体。组建跨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区域性技术合作平台,鼓励企业设立新型产学研合作机构。到2015年,新建研发、检测机构50家,省级以上科技平台100家。

  3.推进产学研机制创新。制定促进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介入高校院所的初期研发,形成资源集成、成果先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

  4.突出发挥驻镇高校作用。进一步促进驻镇高校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打造综合性科研、应用型大学;鼓励驻镇高校成立加快技术转移的专职队伍;进一步鼓励大型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开放共享。

  (七)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保障创新能力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加大知识产权产出力度。努力提高专利专项经费,市本级专项经费在2011年的基础上每年增幅不低于市科技创新资金增长幅度;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也要依法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注重科技创新与专利产出的有机结合,将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指标作为相关科技计划立项与验收的必要条件。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的奖励力度,提高发明专利授权奖励标准。

  2.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鼓励企业争创中国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实行争创高知名度商标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制定标准,对企业标准被采纳为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予以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人才支撑。全力实施市新“331”计划,力争“十二五”期间引进培育30名国家层面领军人才、300个领军人才团队、1000名海外领军人才。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眼光、战略思维的创新型企业家,选聘一批科技企业家担任高校“产业教授”,推广技术创新参与收益分配机制。全面推行优秀人才“一卡通”服务,努力形成专业化、国际化和富有竞争力的人才服务体系。

  (二)加大创新投入。依法确保“十二五”期间财政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积极壮大科技创新资金规模,确保到“十二五”末,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不低于4%,辖市区、镇江新区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不低于3%。管好用好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全面落实各项促进创新创业的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三)推进机制创新。采用风险补助、担保贴息等方式,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资创新研发项目。探索促进有志的企业家与有为的科学家和资本拥有者紧密合作的机制。完善科技成果的评价体系。推动建设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中心,构建加速科技公共服务与成果转化的新机制。实施科技项目用地倾斜制度,以最大的优惠支持高科技项目建设。

  (四)发展科技金融。创新投融资体制,大力吸引境内外投资机构在我市开展创业投资,到2015年,全市创业投资机构达50家,创业投资规模超100亿元。充分发挥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快速成长的支撑作用,稳步推进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筹备成立镇江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探索科技创新资金多种形式的资助方式。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力争到2015年全市上市企业和募集资金分别达到30家和150亿元。

  (五)优化创新环境。大力营造激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评选年度“市自主创新重大成果奖和杰出人才奖”,浓厚“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加强科技创新统计监测与考核,进一步完善科技进步工作目标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科技与人才工作责任制。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在创新创业中的作用。

(原标题:京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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