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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生态文明工程的意见

2011-09-28 23:33 来源:镇江日报

中共镇江市委 镇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生态文明工程的意见

(2011年8月23日)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现就实施生态文明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生态文明价值体系为基础,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和生态观念,以维护城乡生态安全和打造和谐生态环境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倡导绿色、低碳行为方式为手段,全面推动绿色发展,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基本构建起绿色的经济体系、健康的环境体系、宜居的生活体系、和谐的文化体系和高效的制度体系,创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努力创成国家人居环境奖,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生态经济体系

  1.优化三次产业结构。加快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精准农业和观光农业,到2015年,建成一批具有镇江特色的生态型农业示范区;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取缔和关闭一批蓄电池、化工、电镀、水洗、酿造等重污染企业,推进工业污染集中治理;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智慧旅游和金融服务等低碳型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加快建设丹阳芬兰数字生态园等一批以清洁技术为特征的综合服务业特色园区。到2015年,基本形成“三二一”结构特征的生态型产业体系。

  2.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到2015年,含铅蓄电池业、电镀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点污染行业,实现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建成一批社会循环经济与区域循环经济示范区。推广中水回用,提高各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到2015年,全市中水利用率达到30%,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建成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3个以上,省级循环经济农业园区8个,全市7个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达到生态园区标准。

  3.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查,加大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监管力度。到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18%以上,135兆瓦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烟气脱硝改造,现役35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脱硫率、脱硫设施运行率分别达到90%和100%。

  (二)持续优化生态环境

  1.加强主体功能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的功能区环境管理要求,禁止任何与主体功能定位不符合的开发建设活动。

  2.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句容宝华山自然保护区实施严格分区保护;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实施湿地修复工程,着力保护江、河、湖等重要湿地;分类保护生态公益林,限期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加强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

  3.实施生态绿化工程。提高“青山绿水”工程建设水平。加快建设一批公园绿地、郊野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成江滩湿地公园、扬中湿地公园等;设立产业集中区生态隔离带,2012年建成索普化工基地绿化隔离带。大力实施绿色通道工程、丘陵植被恢复工程、村庄绿化工程。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4.5%以上。

  4.保护修复农村生态。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区域集中供水。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管理,推进城乡河道疏浚清淤、护岸建设、生态景观等工程,全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城乡水环境。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有效控减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发展生态型畜禽养殖业,基本消除畜禽养殖污染。落实太湖流域入湖河流两侧一公里范围内禁养畜禽责任制。到2015年,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全市80%以上大中型规模养殖场达到生态健康养殖标准。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秸秆混合成型燃料技术,基本建成秸秆收集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1.加强水环境整治。推进城市河流整治,创新长效管理办法,强化“河长制”管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强制推行重污染行业工艺废水的深度处理。所有港口码头2015年前建成污染物收集和转运设施,所有船舶配备污水、垃圾收集设施。

  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加强对大气污染严重区域的集中整治;扩大“禁燃区”范围,加快燃煤设施与清洁能源改造;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和监管,实现环保检测全覆盖;加快推进加油站、储油罐和运油车的油气回收设施改造。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控制新增工业噪声源。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加快工业固废、污水处理厂污泥、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实现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全境覆盖;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配套建设固废处置场所。

  5.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对产生和排放重金属的企业全部实行在线自动监控、动态管理;开展重金属污染产业密集的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实施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重点河段底泥污染治理、重金属废渣综合利用等试点示范工程。

  6.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合理布局通讯基站和变电所,优化高压线路走向,确保电磁辐射环境安全。健全全市辐射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

  (四)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1.加强山水环境建设。加大南山北水建设力度,形成南山北水的空间构架。推进老城区危旧房改造和低洼区环境整治,彻底消除城中村。加快城市组团中心公园绿地和居住区小游园、小绿地建设,保证市民出行500米有一处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开展垂直绿化、立体绿化和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创建。规划建设城市林荫道,形成城市生态网络。

  2.加强城乡环境管理。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市、县、镇、村四级同创。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系统。建设年发电量1亿度的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总库容200万立方米的焚烧灰渣处置场。新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1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小型转运站5座。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坚持和完善农村“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全市农村消除露天粪坑。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和市容市貌管理,消除店面外溢、占道经营、餐饮油烟污染、商店广告噪音污染等现象。加强生活小区物业管理,保障居住环境舒适安全。

  (五)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加大对古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发力度,促进人文元素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融合,使城市生态文化更富内涵、生机和特色。倡导绿色行为方式,推行绿色采购制度,倡导绿色消费,带动绿色生产;完善公交体系,倡导绿色出行;推进社会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社区雨水回收和中水处理设施建设,扩大再生水利用率,逐步实现分质供水;倡导绿色节能办公;普及生态环保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宣传活动和生态文明进基层、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绿色GDP统计核算制度,制定“绿色考核”办法。

  (二)拓宽投入渠道。建立以政府资金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对节能降耗、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的支持。

  (三)加强科技支撑。强化科技的引领与支撑作用,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优势,加强生态环保科研,重点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绿色技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四)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管、环保科研、环境宣教、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和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新建适应环境监测要求的实验室,健全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环境联合执法制度。建成全市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环境法制宣传、普及教育网络平台。提升市节能检测检验实验室的装备水平,力争达到国家级实验室标准。

  (五)引导公众参与。建立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完善涉及公共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决策程序,健全专家咨询、听证、论证和公示等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制定出台生态环境破坏赔偿办法,强化全民环境守法意识和环境权益保护意识。发挥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团体和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的积极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原标题:镇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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