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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0日-16日

2012-09-16 17:06 费菲

        2012年9月10日-16日

        一、南山鹤林田要征用了,农民要变流浪汉。

        市园林局网络问政专栏回复:

        据了解,2002年3月,因市政府重点工程南徐路拓宽改造,该组部分土地被征用。根据当时政策规定,人均不足0.1亩耕地的村民小组须撤组转户,因此该组所有农业户口已农转非,并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助费8000元/人。经国土部门测算,目前该组承包地约21.8亩,由22家农户耕种,另外自留地约3亩,剩余菜地共约24.6亩,共涉及人口约250人。

        目前,为加快推进南山康湾安置房建设,该组土地征用已经省、市国土部门批准,市政府征地公告、润州区国土局康湾组征地补偿方案也已按征地程序进行了公示。根据[2009]8号文件精神,由于该组原村民于2002年7月已全部农转非,进不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据库,故得不到政府规定的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对于以上历史遗留问题,只能采取一次性补偿。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居民,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将帮助申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具体情况,你可以向鹤林社区了解,谢谢。

        二、万科开发商建高层严重影响旁边住宅楼安全和采光!

        市规划局网络问政专栏回复:

        你好,来信反映“万科靠檀山路一边造15层高楼”项目是由镇江润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该项目规划图编号为2008066号,我局于2008年7月24日对上述项目(A座商住楼及B座商住楼)进行了规划行政许可,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编号分别为建字第321100200800159号和建字第321100200800160号,该公司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后桩基已施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局认为镇江润南置业有限公司所持上述项目(A座商住楼及B座商住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是合法有效的。

        三、食品卫生监督是怎样监督扬中二中学生食堂卫生的?

        市食药监局网络问政专栏回复:

        您好!2010年12月17日,扬中市卫生监督所两名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前往扬中市二中调查,在食堂三楼的就餐场所摆放着粉丝,没有任何包装和标识,食堂内未发现鸭肠和鸭血。负责食堂的张某介绍,粉丝是一位买菜的师傅在建宁农贸市场购买,鸭血和鸭肠是食堂的会计购买,平时中午才卖鸭血粉丝,一般鸭血和鸭肠不剩余。随后,执法人员检查了食堂对采购的食品的索证登记,该食堂没有索取粉丝经营单位的相关资料和购货凭证,在登记本上也没有记录。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出具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二中给予书面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通知校方20日到卫生监督所接受进一步调查。感谢您关心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责任编辑: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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