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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本月起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下调

2015-03-06 08:07 邓宇

摘要:    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调整后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下调至3.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下调至4%。

 金山网讯 受央行降息影响,我市从本月起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调整后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下调至3.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下调至4%。

上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

受此影响,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做同幅度下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处长方黎明介绍,此次调整前,五年期以下(含)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75%,五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25%,此次调整均下降了0.25个百分点,“以一个家庭贷款余额30万元、剩余期限20年为例,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测算,调整前的月供是1857.9元,下调后可以减少39.9元。”

根据公积金管理规定,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从3月1日起享受利率下调带来的优惠,而目前已经形成事实贷款的4.6万户职工,要到明年才能享受这一利好。“对于调整前已经签订贷款合同,还没有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在合同利率核对调整前进行冻结。所有贷款暂停发放,至合同利率核对调整后启动放款。”方黎明解释,冻结期不会太长,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后可解冻。

同时,住房资金存款利率也进行了调整。据了解,当年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由现行的2.35%下调至2.1%,降低0.25个百分点。这一点变化,可以在每年6月30日结息时,职工通过账单查询。(朱婕 孙媛媛)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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