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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3年将建511万平方米绿色建筑

新建建筑,不是“绿房子”不发“准生证”

2015-04-02 11:39 耿业宏

金山网讯   这两天,楼市的热腾劲儿勾起不少市民买房子的心思。除了地段、价格等常规考量指标外,低碳、节能的“绿色建筑”也成为开发商力推的卖点。记者昨天了解到,我市今年至2017年将新建511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长远来看,市民购买“绿房子”更舒适环保,生活成本也将降低。

3月27日,我省出台全国首部绿色建筑地方法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动绿色建筑地方标准,同时鼓励建设、购买绿色建筑。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自2013年实施以来,我市先行先试取得宝贵经验,与盐城、无锡获批为“江苏省绿色建筑示范市”。在已建成的公建和居住建筑中,镇江新区大港中学体育馆、招商北固湾小区一期住宅项目(22-27号楼)等都获得了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政策引导方面,我市今年1月1日起,要求“新建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非绿色建筑就拿不到“准生证”。市级财政专门设立了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对新建、改建、扩建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同期开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且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建设项目予以奖励。对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最高奖励额度可达50万元,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最高奖励额度可达100万元。

市民购买“绿房子”将会有哪些好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明确,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公共建筑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采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企业参照清洁能源锅炉采暖价格收取采暖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

除此而外,住进“绿房子”性价比更高——比如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的居室,通过钻出垂直换热井,将夏季空调制冷时的部分热量储存在岩土体中,冬季再“取出”进行供热,就此一项可节约用户30%-40%的空调运行费用;再如夏天采取外墙外保温技术、断桥隔热型门窗等节能措施的绿色建筑,相较普通建筑,室内温度要低3℃-5℃,人体会感觉更舒适。(记者 翟进)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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