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二孩”政策 人大代表有话说
鼓励之余,配套措施要跟上
金山网讯 今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但不少适龄女性对这一政策表现出的还是纠结的心态。
生还是不生?有调查显示,城市中有70-80%的适龄受访者表示很想生二孩,但确定要生的仅占其中的约三成。
缘何?不少人表示,这与就业等社会因素有关。事实上,在应届大学毕业生双选时,也确实有一些用人单位针对女性就业者,将“是否有生二孩的打算”作为面试题之一,如果毕业生表示有,那用人单位往往不会选聘。
昨天,市人大代表、市妇联主席胡云霞等多人提出了关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的建议。
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的办法有很多,比如保障就业权利,增加产假、陪产假,以及相关部门制定不制约生二孩的配套条件等。就职于润州区青少年宫的市人大代表边颖说,这些年她明显感觉到学生越来越多,随着生产二孩数量的增多,今后孩子的入托、入园、入学问题,也要提前放上议事日程。
胡云霞说,目前广东已率先通过了新的《计划生育条例》,与2016年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山东、安徽等地也正在就修订新的《计划生育条例》征求意见。“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将会对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为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广东明确在产假、陪产假等方面调整了制度措施,包括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丈夫的陪产假延长、继续享受各项扶助和优先优惠等政策。胡云霞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呼吁省人大常委会尽快修订出台《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明确地方配套优惠政策,建议财政、公安、人社、卫计委、教育、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认真研讨,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等方面予以倾斜,让符合条件的妇女能够“轻松”生育二孩。
除了要出台鼓励生育二孩的相关政策,胡云霞还建议加大维护妇女权益执法检查力度,人社、卫计委、工会、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妇女的就业歧视行为,依法保障妇女就业、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引导用人单位制定利于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另外,要进一步加强卫生、教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常住人口配置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一盘棋’工作机制。”胡云霞说,“要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
市人大代表张学军是一位男同志,他说:“我在会计事务所工作,单位上有很多女同志,她们都很优秀,工作能力很强。社会在发展,男女作用有差别,但贡献都一样大。因此,加强妇女权益的保护非常有必要。” (孙霞 崔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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