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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装修交定金 消费者三思而行

消协:全面了解合同后再交不迟

2017-06-30 00:45

金山网讯  近年来,对于购房、装修等大宗消费,经营者要求消费者预先缴纳一定数量的定金几乎成为行业惯例。记者从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获悉,一些房产中介和装修企业误导消费者过早交付定金,使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陷于被动,由此引发了不少消费纠纷。市消协有关负责人建议消费者,在预交定金前务必确定自身知情权是否得到全面保障。  

前不久,消费者房女士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就遇到了关于定金的麻烦。房女士打算购买一套住房,并缴纳了2万元定金。等她和开发商约好时间去签购房合同时,开发商要求房女士再交2万元购房款。交完2万元购房款后,房女士在查看购房合同时,发现有“如果消费者无法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房也不退款”的不平等条款。房女士当即表示,不想买房了,要求开发商退还缴纳的定金和2万元购房款,遭到开发商拒绝。因双方协商无果,房女士向“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投诉。在平台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最终,开发商同意退还房女士定金和购房款共计4万元。

“事实上,无论是一手房市场还是二手房市场,都时常会发生类似的定金纠纷。”“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购买商品房要经过看房、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付定金、签购房合同、办理银行按揭等几道程序。由于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付定金成了第一道“门槛”,消费者往往在交易中变得被动。如果有开发商或者房产中介隐瞒关键信息,在购房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或银行按揭不能顺利办理等,导致交易不成功,开发商或者房产中介会将违约责任强加给消费者,扣留定金不退。

不仅是房产交易市场,预交定金的现象在不少行业存在,在住房装饰装修行业甚至已经成为行业惯例,由此引发不少纠纷。

消费者焦先生投诉,今年5月6日,他与市区一家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了装修合同,并缴纳了1万元定金。当时,这家装修企业在广告中装潢报价为每平方米1598元。签合同的时候,装修企业也没说明这样报价包含哪些项目和内容。等到装修企业进场装修的时候,要求焦先生增项加价。焦先生觉得上了当,要求装修企业退还定金。“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工作人员与装修企业取得联系,并进行了协调,装修企业承诺7个工作日内退还焦先生装修定金1万元。

“智慧315”相关负责人认为,法律规定的定金主要是违约定金,合同当事人预先交付定金的时间应在合同履行前,具体包括合同订立时、合同订立后至合同履行前等阶段。但如果是卖方市场、垄断经营或存在行业潜规则等情形,预交定金的时间事实上是经营者说了算,对消费者不利。

“目前,购房、装修、购买家居产品及购车预交定金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市消协的高度重视。”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过早预交定金,消费者往往会陷于被动。而一些行业的经营者正是看到了这一点,设置不合理交易制度,误导消费者过早预交定金。“部分经营者在要求消费者预交定金时,故意隐瞒关键信息,甚至连合同都不让消费者看,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陈红生 姜萍)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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