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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仁堪即、离任镇江琐考

2017-08-0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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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仁堪 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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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兰阶函

□ 裴 伟  

晚清状元王仁堪在镇江任知府,对镇江府各地农田水利、社会公益事业、地方防御体系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充分发挥当地的官员、绅商、家族以及地方基层组织的作用。现就王仁堪即任、离任镇江时间及其他问题琐考如下:

莅任的时间

据《王苏州遗书》卷一年谱(《先公年谱》),光绪十七年辛卯四十三岁, 三月赴镇江府,到府不五日而有丹阳焚毁教堂之案。按,丹阳教案是光绪十七年(1891)四月二十五日爆发的,王仁堪是四月二十日前后抵任镇江府。

再看王仁堪的诗文。在他写给老师黄体芳的祝寿文章《漱兰师六十寿言》开头说“光绪十有七年夏,仁堪始受润州事”。他写的五言诗《行县观稼》“赐牒领江郡,搴帷课时雨。我来四月中,烈日龟坼土。新秧寸黄萎,渴比婴失乳。”这也证明,王仁堪是1891年四月中旬(孟夏时节)来镇江上任的。

此前的三月,王仁堪在京城告别师友南下,吟咏“一麾江国符新授,千里阳关酒暂亲”“云井生莲君比洁,金山有带我非贫。”(《云门同年以诗赠行,倒叠奉答》)“一官刍牧谋,千里饥寒峙。况复忝名郡,江山视赐履”“江空北固青,城暮西山紫。立马第一峰,日远长安迩”,参与告别其中还有“同馆丁孝公(镇江丁立瀛),因之眷桑梓”。(《叔衡同年以百韵赠别,依韵赋此为别春明诸公》)

清廷对王仁堪的正式任命日期是光绪十六年(1890)十一月十四日“江苏镇江府知府员缺,着王仁堪补授”,王仁堪在当月写的《谢恩摺》中写道“伏年江苏为繁要之区,知府有表率之责。”“俾到任后于一切应办事矢慎矢勤,以期仰答高厚鸿慈于万一。”

参照史实来看,作者是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的。两年多前王仁堪此前来过江南公干,光绪十四年(1888)江南乡试,李文田为正考官、王仁堪为副考官,此时王仁堪与江苏巡抚奎俊就因“站队”不一致,合作也不愉快。这次到镇江任知府属于被贬地方任职后,仍能不计个人得失,廉政勤政,放开手脚大施革新,使镇江于短期内面貌明显改观,成为著名的“循吏”。 

离任的时间

《先公年谱》“大府举循良第一,奉旨报可。七月调苏州府知府,视事甫三月,于十月十八日赴宴回署,疝气加剧,腹痛大作……延至二十日子时弃而长逝矣。”

王仁堪离开镇江,是两江总督刘坤一的推荐,是光绪十九年正月十八日刘坤一给光绪皇帝的《特举循吏折》——“玆查有镇江府知府王仁堪,学裕才优,心精力果,凡恤民之政。莫不恳恳勤勤,不使一夫所,遇有民教案件,亦复操纵得宜,将成远大之器。”这些话概括起来就是能以民为本、勤勉为官、精于谋划、善作善成、富有实干精神的行政人才,把王仁堪列为第一个人选。

《韩叔起先生纪德政》诗前小序“光绪十九年癸巳七月,可庄郡伯量移苏州,郡人公饯于中泠泉泉亭,盖君所创建也。”作者韩弼元是本地贤达,“刍荛蒙下询,感君意拳拳。遂忘一得愚,两载相同缘。”

因此,王仁堪在镇任职时间段,应该是1891年5月至1893年8月,前后跨历三年,实际只有两年有奇。故《清史稿》用的表述是“在任两年”。

笔者偶然发现一张1891年王仁堪任职镇江期间写给兰阶同年的书信,王仁堪请求兰阶出面劝说富绅出资支持丹徒县农村水利建设。他说自己“承乏珂乡,已几半载”,而“教案、旗营、会匪,三者迭起,中间苦旱、苦蝗”这几项发展中遇到的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和自然灾害,故“夙夜兢业,深虑陨越”,客观分析了镇江的地情民力——“徒邑生计之穷,为江南诸邑之最,富绅之差足自给者皆作他乡寓公,而洋街、码头商货,复为闽帮、广帮所据,乡民赖以存活者,惟此数亩田耳。又以水利乱后失修,山田无可灌溉,三年两歉,十室九空”,他提出“惟有广开塘渠,为一劳永逸之举”。王仁堪立足地情、广聚民力的一些思路、做法值得今人借鉴和反思。

这封信应写于1891年下半年。

而黄体芳在学生王仁堪逝世后写的挽诗云“未应计日论三载,好奉慈云被五原”。黄自注“君临别赠诗:‘安得治蒲三载绩,少酬立雪廿年恩。’”作者追忆王仁堪在告别老师时写的诗:我要用三年治理地方的善政业绩,来报答老师教育的二十年的恩情!

镇江士绅为王仁堪的功德碑上有赵铭辛的对联:“策河者三,命农者三,建学校者三,既复揽英接秀吐握者三,政报三年,公署上上考而公且去;簪花第一,饮泉第一,守江山第一,故应捍患御灾治平第一,化先一郡,民皆皞皞如而民不庸”。文字中的“三年”是虚数。

责任编辑: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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