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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建筑工地一律禁用海沙

一经发现即停业直至吊销资质

2018-03-18 03:22

金山网讯 即日起,我市住建部门发出建筑工地禁用海沙“高压令”。一经发现使用海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清出市场直至吊销资质等处罚。

受河沙、湖沙资源减少的影响,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省沙源供应紧张。根据江苏海事局调查,发现有海轮运输海沙进入长江江苏流域。

为什么要禁用海沙?据专业人士介绍,如果海沙流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沙浆企业、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和建筑工地,将导致工程钢筋混凝土受到氯离子腐蚀,大大降低工程耐久性,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

为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市住建、墙散办等部门联合筑起三道“防火墙”,一是将沙、石等材料列入备案材料的范围;二是一经发现使用海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采取停业整顿、清出市场、吊销资质等处罚;三是各质监机构加强“双随机”抽测,加强施工现场原材料质量的监管,杜绝海沙流入施工现场,确保从源头控制好建设工程质量。 (翟进)

责任编辑:胡杞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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