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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夫妻对簿公堂 手语翻译保障权利

2018-06-10 00:31

金山网讯 眼花缭乱的手势,急迫或舒缓的神情,肯定地点头或否定的摇头……日前,一场“无声”的离婚案件庭审在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平昌法庭进行。

相比你来我往、针锋相对的庭审现场,这场庭审显然“安静”了许多,除了法官的提问声、书记员的打字声和双方代理人的声音,现场并没有听到案件当事人的声音。原来,本案的原告李方(男,化名)是言语一级残疾人,被告张圆(女,化名)是听力一级残疾人,双方都不能通过语言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最终,在镇江市特教中心手语老师的帮助下,法官“聆听”当事人的诉求,当事人在无声的世界里“看”庭审,整个庭审顺利完成。

李方是镇江一家工厂的操作工。2010年,李方与张圆通过QQ聊天相识相恋,并于2012年1月登记结婚,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双方的相处一直都很融洽。2012年10月,张圆生育一子。孩子出生后,各种开销让两人原本清贫的生活捉襟见肘。由于张圆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生活压力全落在李方一人的肩上。随着孩子的逐渐长大,日常开销也越来越多,李方和张圆之间的矛盾也与日俱增。最终李方选择走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相比其他的庭审,这场庭审最大的不同就是整体节奏放缓,法官每讲一句话都要等翻译人员向原被告双方传达。为了确认原被告双方准确知悉法官的提问以及准确表达原被告的陈述意见,手语翻译会同原被告一再确认后,再向法官转达。

“原告,你与被告具体发生了哪些矛盾,导致你不想继续这段婚姻?”法官发问后,原告父亲要求代替李方陈述,被法官制止,“这个问题我需要听到原告本人的陈述”。坐在翻译席上的手语老师耐心细致地向李方比划着,将法官的意思传达给原告,李方也将自己的想法用手语的方式通过手语老师告诉了法官。

李方、张圆两人和翻译通过手语交流时,审判席上的法官耐心等待,整个庭审按照规范的程序一步步进行,使得残障人士“零障碍”参加庭审,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看得见”的公正。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承办法官表示,在办理涉残障人士案件时,应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提供诉讼便利,努力消除诉讼障碍,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早在2014年,开发区法院就聘请了镇江市特教中心的手语老师担任手语翻译。本次庭审,手语老师的参与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表达诉求,而且展现了开发区法院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任偲佳  童本宽  张凤春)

责任编辑:胡杞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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