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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沃得花园小区一月三停电,镇江供电部门称原因还要查

2018-07-02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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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网讯  今天(7月2日)晚上,家住沃得花园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和朋友守在电视机前准备看今天的世界杯比赛,可是比赛还没开始,忽然一片漆黑,停电了。据李先生说,这已经是一个月内该小区第三次停电了,且事先没有任何提示。

“现在气温这么高,世界杯看不成还是小事,空调电扇用不了才是最大的问题,我们小区又是高层,上上下下也是个麻烦事。”李先生说。“一个月三次停电谁能受得了,现在正值世界杯,停电也玩起了‘帽子戏法’,供电公司应该有一个说法。”

随即记者致电镇江供电公司,接线员答复已派维修人员前去现场,具体什么原因需要现场查看才能了解。随后,82号话务员答复,今天晚上停电的原因是变压器发生故障,现已恢复供电,至于一个月内无故停电三个月的原因,需要技术人员调查才能找出原因。

小区经常无故停电,供电公司有没有责任,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江苏瀛镇律师事务所孔晶明律师,孔律师说:供电企业与用户之间系合同关系,因供电企业自身过错或其他原因,违反合同约定,对客户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的,适用无过错原则来承担违约责任,即只要供电企业违约就应该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小区住户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金山网记者 黄跃巍)

责任编辑:胡杞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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