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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国贸原总经理挪用公款、贪污案开庭

2018-08-15 01:12

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丹徒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丹徒区首例由监察委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国家公职人员挪用公款、贪污案。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镇江奥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伟,被诉在任职期间挪用公款六千多万元,贪污公款六十五万元。

2000年1月,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与镇江市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国贸”),其中恒顺集团占股51%,并聘用被告人张伟担任该公司总经理;2001年10月,恒顺集团占股变更为50%,此后恒顺集团占股比例维持在50%。

2001年1月至2016年3月间,被告人张伟利用职务便利,以其个人打借条借款、指使公司财务人员直接打款等方式,采取边借边还、借多还少的手段,先后158次将恒顺国贸共计人民币6288.5万元的公款挪给其个人参股的镇江奥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支付货款等生产经营活动。截至目前,尚有798万余元未归还。

同时,2013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张伟利用其担任恒顺国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采取隐瞒部分房租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先后3次侵吞恒顺国贸租赁在外的商业用房房租,共计65万元,并占为己有。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吴安娜 范海罡)

责任编辑:胡杞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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