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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五项举措有效打击食品药品犯罪

2018-08-16 17:17

金山网讯 为深入贯彻省、市院提升司法办案专业化水平要求,近期润州区人民检察院采取有力举措提升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质效。

一是整合办案力量,优化部门人员组成。近期,该院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针对食药类犯罪存在的“种类多、知识广、更新快”特点,加强食品科学、药剂学、金融学方面的人才储备,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从原侦监、公诉、案管等部门抽调有办案经验人员,通过专题培训、案例教学、旁听法庭审理等方式强化培训实战,加深对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掌握,提升检察人员在办理“食药”案件中规范执法、信息搜集、协调指导等能力和水平。

二是依托“两法”衔接,有效形成打击合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两法衔接”工作专项督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办案监督工作机制,建立案件移送、备案、相互走访等办案机制,主动走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及公安机关,查阅执法案卷、台账,对有案未移的及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对公安机关有案未立的及时监督立案侦查,对存在以罚代刑、降格处理或应当进一步侦查而未侦查等违法情形的及时纠正,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管控合力。深化联席会议机制,规范信息传送沟通渠道,定期通报查处案件,会商侦查鉴定难题,推动行政案件及时转入司法审查程序。

三是强化提前介入,保证个案顺利办理。该院紧紧围绕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的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 迅速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破的“2.24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0余人,涉及“肉毒素”、“黄麻膏”等两大类四十几小类的假冒伪劣美容产品近万瓶,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销售额高达千万元。食药部紧紧围绕证据调取的完整性、侦查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定性以及证据规格等方面,引导侦查取证,夯实证据基础,在源头上保证办案质量,有效遏制利用互联网生产销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的多发势头。

四是完善工作模式,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探索开展多元化办案模式。严格区分刑事犯罪和民事侵权。积极会同民事检察部门搭建行政、民事、刑事多元化保护格局,根据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点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调查,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对“食药环”领域违法行为或事件,通过督促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手段,维护众多消费者权益。并监督相关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提供法律服务,拓展安全防范意识。组织业务骨干起草服务保障发展食品药品企业工作方案,针对食品药品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通过开展赠送教育影片、案例研讨、预防咨询等方式帮助企业内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企业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意识。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全社会公益性宣传范围,在中小学、街道、社区开设相关法制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辖区内各阶层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能力。变事后被动刑事打击为事前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防范与主动有效打击有机结合。(刘寒松、焦惟奇)

责任编辑:吴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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