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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商改再推新举 营业执照遗失可网上公示

2018-09-11 11:40

昨天上午,镇江四方财务有限公司经理雷治军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拿到了补办好的营业执照。四方财务也是我市第一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企业。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取消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文件,本月1日,省工商局顺利完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功能改造,我市也同步完成相关系统升级。今后,各市区企业可以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相关人员介绍,在新规未出台之前,企业发布营业执照遗失信息的相关手续比较复杂,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场主体的负担;改革后,如果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申请人无需委托刊登作废声明,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只需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这个栏目,根据提示完成填报。网上公示结束后,可以直接到窗口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从之前的一周左右缩减为半天。”

不过工商部门提醒,此次取消的是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后,申请补领营业执照的作废声明,其他法定需要公告的事项,比如公司注销、减资、合并分立等,仍需刊登相关声明。

(朱婕 田麗圆)

责任编辑: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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