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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首份关税保证保险单正式生效

先放货后缴税降低通关成本

2018-09-13 00:21

金山网讯 昨天,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向镇江海关申报进口一批钛矿,同时递交了一份《关税保证保险单》,用于担保进口该票货物应当缴纳的近200万元海关税款,使企业顺利实现了进口货物“先放货、后缴税”。据了解,这份关税保证保险单为我市首份。

11日,镇江海关正式启动关税保证保险试点改革,当天中国人保镇江市分公司开出了我市首份关税保证保险单,被保险人为镇江海关,投保企业为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保险责任于9月12日零时起正式生效。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采供部经理王慧娟介绍,有了这份保单,公司进口货物可以先放货、后缴税,“既减少了大额税款的资金占用,又不用提供资金担保,使用便捷,通关速度也能加快不少。”

据镇江海关介绍,保证保险保单改变了企业以往缴纳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的海关事务担保模式,开立成本较低,随用随保,而且不占用企业在银行的信用额度,能释放企业流动资金、大幅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门槛,有效降低通关成本,特别是对于在银行授信额度较低,甚至不能取得授信的中小微企业具有重大帮扶意义。(朱婕 孙弘升)

责任编辑:胡杞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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