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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时摔伤,保险怎么赔?

2018-09-21 18:52 来源:京江晚报

金山网讯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近年来,随着人们保障意识的增强,对保险重视的程度也是越来越高。意外险由于责任相对简单购买方便,在消费者中颇有市场。

当意外真正发生时,你知道保险该怎么赔吗?一位保险工作人员表示,看似简单的意外险,在理赔时也有很多讲究。意外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由意外导致的医疗、伤残或身故。目前,市面上个人购买意外险分为两种方式:一类是单独购买意外险;另一类是在购买其保险中附加意外险,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进行取舍。

洗澡不慎摔伤意外险赔偿

2018年6月,市民姚某在家中洗澡时,不慎滑倒在卫生间,被家人送至医院,经医院诊断为左股骨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治疗。由于姚某此前在保险公司购买过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其家人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姚某家人表示,姚某摔倒之前每天都上街转转,家里家务活也都是他干,身体非常好。这次住院时,姚某第二天就手术了,如果有其他疾病等,医生也不会这么快就同意动手术。

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人员了解到,姚某出险前没有其他外伤或手术史。同时,理赔调查人员也没发现被保险人摔倒是其他疾病所致。综合考虑,该客户本次摔伤是纯意外导致。随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姚某进行理赔办理。

在另一个案例中,被保险人吴某今年5月不慎被电动三轮车带着摔倒在地,送医后不治,保险公司在调查后,按人身意外险理赔。

不是所有摔倒意外险都赔

“近年来,保险的投诉量日益增多,在购买保险时,客户要多了解自己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以免理赔时出现纠纷。”一名寿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意外险保险责任简单,但还是容易被混淆,如不少人常把飞来横祸等同于意外,部分消费者往往认为得了疾病(如心脏病突发疾病)也是意外。事实上,疾病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不符合外来这个条件,因此不在人身意外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那究竟什么是意外呢?通常保险业定义为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而如果保险公司认为客户不属于意外险范围,就在于其不符合外来这个条件。

此外,在理赔时,保险还会根据“近因”原则来定。如被保险人在浴室滑倒死亡,消费人往往认为是意外。但如果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为疾病所致,保险公司可能并不会赔付。“如果是一个健康的人摔倒了,可能也就是骨折或一些小擦伤。而事故中真正导致客户死亡的是其自身疾病,而滑倒只是诱因,并不构成决定性作用。”这名保险工作人员表示,保险赔付强调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的依据。

保险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人身意外险产品时,需要注意产品的免责条款。如食物中毒、过劳猝死、因病摔倒身亡、中暑身故、高原反应死亡以及冲浪导致的溺水身亡等等,都不在普通的人身意外险保障范围内。

老年人的“专属意外险”

“从2013年开始,镇江市民政局开展的‘安康关爱行动’,每年统一为市区部分老年人免费购买中国人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据中国人寿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我市新一轮的“安康关爱行动”,免费为市区13万余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缓解老年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压力。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活动不便等因素,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大大高于其他年龄群体,成为意外伤害的最大受害者。为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市民政局、老龄办联合中国人寿镇江分公司积极面对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通过创新,结合老年人自身特点和经济能力,设计了“安康关爱行动”意外伤害组合保险,该项目在全市各辖市区全面铺开、快速发展,成为借助商业保险解决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4年来,这项政策已经覆盖到市区70%以上的老人,有12000多人次享受了理赔服务,总理赔金额超过2000万元。

据了解,本次政府统保的老人共有两类,一类是市区户籍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低保、“失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五类老年群体,每人每年的保费为100元。这一群体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伤残时,最高保险金额为6万元;因意外伤害产生医疗费用时,最高保险金额为600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骨折,定额补贴为500元。还有一类是市区户籍且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包括统保的困难对象),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如果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伤残时,最高保险金额为3000元;因意外伤害产生医疗费用时,最高保险金额为300元。

这名工作人员提醒,对于纳入保障范围的老人,发生意外伤害后,可以及时申请理赔。(胡四荣)

责任编辑:包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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