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摘要: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党风室职责定位的要求,谋划由党风室指导协调推进执纪监督、牵头问责工作的新机制,以系统思维谋划全局,以精准监督压实责任,以严格问责倒逼落实,切实为镇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本报记者 胡建伟 本报通讯员 郑纪轩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党风室职责定位的要求,谋划由党风室指导协调推进执纪监督、牵头问责工作的新机制,以系统思维谋划全局,以精准监督压实责任,以严格问责倒逼落实,切实为镇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市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监委组建尤其是实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后,党风室由原来直接参与监督工作转为综合协调监督工作,并将之前承担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督促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职责赋予4个执纪监督室和巡察、派驻机构,构建了市纪委监委监督工作“1+4+2”组织体系,明确了职责定位。
与此同时,围绕党风室职能,参照省纪委监委相关文件制定了《进一步拓展党风室职能着力做好执纪监督指导协调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的意见》两个基础性文件以及7个配套制度,细化出台了《进一步强化党风室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问题线索工作机制的意见》和《进一步规范“政风行风热线”问责事项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赋予党风室5项职能和9个方面综合协调职责,切实加强对监督工作的统筹推进;制定了《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开展执纪监督的工作意见》,明确了执纪监督室9项监督重点以及处置问题线索、开展专项督查、提出监督意见或监察建议、提出约谈问责建议等9种监督方式,为执纪监督室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党风室及时给执纪监督室“开单子”、下任务,督促指导执纪监督室做好联系地区部门、派驻纪检组跟踪督查、案件督办、检查评估、情况反馈等工作,并通过统筹进度、督查督办、汇总分析、总结汇报等方式,加强对监督和问责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各监督主体履行职责,形成监督合力。
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监督。建立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工作机制,组织执纪监督室对防范化解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其中精准脱贫方面对“阳光扶贫”监管平台抽查核查发现的3个方面11类122个问题进行专项督办和问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对10人给予党纪和政务处分,污染防治方面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和信访件已问责69名责任人和4个单位;组织各执纪监督室和派驻纪检组持续深化“三转”,强化专责监督,及时问责党员干部各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对环境保护、政府性债务、作风效能、行政执法等方面履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11起25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全市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问题问责105起99人和33个班子。尤其是针对全市作风建设大会专题片中曝光的10个方面26个具体案例开展专项督查,对三批47人进行问责,工作得到市委书记惠建林批示肯定。
突出民生领域强化监督。在2017和2018年连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治理一挂牌”专项行动以及深化提升行动,由执纪监督室会同联系地区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对扶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等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58起2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全市机关下属单位作风专项检查和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为抓手,健全升级“三查一监督”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3起18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
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监督检查室充分发挥固定联系地区和部门的优势,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定期对联系地区或部门的政治生态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发挥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建立事前沟通、事中监督、事后督查的工作机制,对驻在部门重要决策进行全程监督。发挥巡察工作“利剑”作用,灵活开展联动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不固定对被巡察地区和部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题监督。
责任编辑: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