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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属获赔偿 主动归还紫金保险路救基金垫付款

2018-11-16 16:34

金山网讯 害人家属在肇事方打款后,立即与扬中紫金保险路救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主动归还了22753.28元的抢救费用垫付款。

2018年4月21日8时51分左右,葛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三新线由北向南至9KM+200M路段,与张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导致张某受重伤,入治扬中市人民医院抢救,当时双方都拿不出抢救费用,后到紫金保险扬中路救服务站申请路救基金垫付,经审核给张某垫付了22753.28元抢救费用。但是很可惜经过24小时的抢救,未能留住张某的生命。

发生事故后肇事者葛某立即被拘留,经查驾驶的轿车,未参加任何保险,肇事者也未给付任何赔偿。伤者家属在痛失亲人时,还没有赔偿,非常气愤。后检察机关起诉,经法院开庭审理,肇事者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先支付伤者方10万元赔偿金,后20万分期归还受害人家属。在开庭结束后,5天内肇事者向朋友借了10万元直接汇给了伤者女儿的账户。伤者女儿在拿到赔款后,立即与扬中路救站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说‘肇事者先给了点,我们先把你们的钱还了,在我们需要的时候你们帮了我们,不能让你们的钱没着落,而且我们在申请时,也承诺过获得赔偿后,要先还给你们的’朴实的话语,体现了受害人女儿对承诺的诚信。

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是一项惠民政策,在出了交通事故后,都可以免费申请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垫付,在基金为受害人垫付了抢救费用后,受害人获赔时,要优先偿还路救基金垫付款,这样才能保证路救基金的良性运行,才能让更多的困难家庭在出了交通事故后,都能申请到“救命钱”,确保受伤者能得到及时救治。

更多有关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的政策,请关注路救基金公众号:江苏道路救助基金。或者拨打咨询热线电话:96019(戴云燕)

责任编辑:张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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