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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互联网法院助推审判模式大创新

2018-12-10 10:09

打开电脑,轻点鼠标,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执行等诉讼环节全部在网上完成,足不出户,便打了官司。这不是想象的情节,而是通过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的常态。(12月10日《人民日报》)

以前只听说有互联网传输、互联网购物、互联网教学等,没想到现在打官司也可以在网上实现了,这真是一件新鲜事。

设立互联网法院是司法制度改革利民为民的结果。我们知道,打官司不是一件小事,用旷日持久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很多人不愿打官司,就是因为耗不起,拖不起。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古人的话说,“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设立互联网法院就是司法制度改革利民为民的结果。2017年6月26日,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当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这是我国第一个互联网法院,这也是司法制度改革利民为民的一大创举。

设立互联网法院是审判模式的革命性变革。一方面,互联网法院在浙江首先亮相,自有它的客观需要。浙江作为全国电子商务发达地区,众多知名电商企业在此聚集,涉电子商务纠纷较多。2016年8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首次正式提出了设立互联网法院的设想。所以,为顺应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互联网法院在浙江首先闪亮登场。另一方面,这是一场审判模式的革命性变革。在人们的印象中,打官司都要进法院,都要面对面问询与质证,现在不一样了,司法程序由线下人工向线上智能转变,一切都变得简洁便捷起来。

设立互联网法院对审判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设立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不断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向世界展现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中国智慧。审理新型案件,推进审判模式创新,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熟悉审判业务,还要了解最新最前沿的互联网技术发展情况。审判人员的能力素质当随之提高,这对诉讼双方是有好处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今年9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在总结推广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经验基础上,回应社会司法需求,健全完善诉讼规则,构建统一诉讼平台,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可以预见,全国将还会有诞生众多的互联网法院。让互联网法院助推审判模式大创新,让司法体制改革真正做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周雄)

责任编辑:葛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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