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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会客厅”对话“法治信访”

2018-12-13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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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网讯 12月13日下午,镇江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张军应邀走进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网信办、金山网和镇江电台共同承办的2018年第四期“互联网+会客厅”,通过镇江论坛、金山网微信公众号等,就“法治信访”相关话题,与市民网友线上线下展开对话交流。

据张军介绍,今年以来,我市信访系统以“减存量、控增量、提质量、树形象”为目标,积极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征集民情民意,攻坚化解信访积案,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为保障镇江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为99.91%,按期办结率为99.96%,信访群众参与信访事项满意度评价率为98.24%,满意度为97.24%。

有网友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出现推诿、敷衍等情况,信访部门如何处理?

张军表示,根据《信访条例》,赋予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三项新的职权,即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和给予行政处分建议的职权(即“三项建议权”)。且在《信访条例》的第36-38 条中有具体规定。例如第38 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通过“三项建议权”,加强了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权力,有利于改变行政机关处理信访事项不负责任的状况。

有网友现场问,信访部门如何看待上访者堵门、堵路现象?

到场的市信访局副局长赵春龄表示,信访须依法,违法必被究。信访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民在信访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人不到指定的场所和提出诉求,或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恶化地区建设发展环境,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依法信访是公民的权利,应该全力予以保障,但这是以依法为前提。作为公民要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信访不能任性,维权必须合法。信访必须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正当渠道依法表达诉求,非法上访不仅不利于解决问题,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上信访成大势,目前已占信访总量的68%

据到场的市信访局副局长庄兴国介绍,写信、走访是传统的信访诉求渠道,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普及,中央领导提出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信访信息化要求,要最大限度方便信访群众。2014年底,我市依托互联网建设开通了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将访、信、网、电等渠道进行整合,全面覆盖信访形式、业务流程和工作范围,形成了“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全新信访工作模式,使网上信访成了普通百姓维权和各级党委政府畅通民情的一条越来越重要的信访工作通道,广受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的欢迎。

目前网上信访已占信访总量的68%。网上信访诉求渠道主要有: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包括省委书记、省长信箱,以及群众在人民网上给江苏省委书记、省长的留言)等上级机关网上信访受理窗口;“中国镇江”门户网站、市信访局门户网站、手机APP、“镇江信访”微信公众号、镇江论坛等平台也可以直接反映诉求问题。

IMG_3473 - 万能看图王

 

责任编辑:殷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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