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新闻 业务类专题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互联网会客厅

关于对出租给“非法集资、夸大投资项目”办公房的房主是否要承担法律追责的问题

2018-12-21 10:28

摘要:提问:今天的最后一个问题,有网友在论坛上提出要对出租给“非法集资、夸大投资项目”办公房的房主也应该承担法律追责。请问这个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吗?

提问:

今天的最后一个问题,有网友在论坛上提出要对出租给“非法集资、夸大投资项目”办公房的房主也应该承担法律追责。请问这个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吗?

答:

单纯从出租这个行为上来看,只要出租人没有共同参与犯罪,出租方是没有刑事过错的,至于民事上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认定判决。作为我们公安机关,会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与楼寓物业的经常性联系,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出租户、物业的治安责任,做到不出租房屋给这些非法集资人员。

责任编辑:李敏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