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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文广新局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 提高服务质量

2019-01-18 16:10

金山网讯 记者刚刚从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减证便民,提高服务质量,镇江市文广新局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设定的证明事项材料的决定》要求,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17项证明事项材料,取消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6项证明事项材料。

据了解,此次梳理中,市文广新局对37个广播电视类审批事项进行筛查、精减,其中,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共7项证明材料,改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自行获取进行,对于申报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取消宾馆饭店星级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真正做到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和不必要重复材料,凡是能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也不再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少的是证明材料,提高的是审批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方便了办事企业,优化了营商环境。(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崔晓婷)

责任编辑:胡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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