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镇江新闻 镇江新闻 - 要闻

镇江3集体和5个人获司法部通报表扬

2019-03-15 00:35

金山网讯  近日,司法部发出通知,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00个集体和4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市3个集体和5名个人榜上有名。

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去年5月至8月,司法部部署在北京、天津、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四川、云南、宁夏等9省(区、市)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现已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工作机制和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模式,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扬中市司法局、丹阳市界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句容市宝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润州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鲍雪莲、扬中市新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陈晓阳、丹徒区新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黄骅昆、京口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高园和镇江新区丁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常家祥被评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方良龙 翟天云)

责任编辑:邓宇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