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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 恢复生态

2019-03-22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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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网讯 21日,京口法院联合扬中市检察院、扬中市农委在长江扬中江段流域放流3000余尾成鱼。据了解,近年来京口法院办理了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按照“谁损害、谁修复”的规定,对非法捕捞人员收缴鱼苗增殖放流费,此次放流活动使用该费用购买成鱼。马镇丹 汪云 张晋毓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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