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镇江新闻 本网专稿

丈夫患躁郁症频欠债务 妻子不得已申请监护

2019-03-22 14:45

金山网讯 躁狂抑郁症又名双相情感障碍,兼有躁狂状态和抑郁状态两种主要表现,病因尚不明确。近日,丹徒法院受理一起特殊案件,当事人周芳因丈夫刘峰患躁郁症,影响正常生活,遂向法院申请认定刘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依法指定监护人。

2016年,丧偶不久、情绪低落的周芳,遇到了同样遭遇的刘峰。刘峰性格外向开朗,经常开解周芳,渐渐帮助周芳走出了丧偶的阴影。认识期间,刘峰的姐姐虽向周芳说过“现在的刘峰不是以前的刘峰”“他以前很内向”类似的话,但当时的周芳并未放在心上,不久后便与刘峰领取了结婚证。

好景不长,突然从某天开始,刘峰表现得郁郁寡欢,整天将自己关在家里,连窗帘都不许打开,还经常说一些消极的话语。周芳这才想起当初刘峰姐姐的话,于是要求刘峰去医院检查治疗,经诊断,刘峰患有双相情感障碍。抑郁时的刘峰每天只睡2、3个小时,害怕见人,沉默寡言;但躁狂期的他,逢人就热情地打招呼,甚至用出售房子、银行贷款、信用卡套现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各种投资,欠下不少债务。

案件审理过程中,依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刘峰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罹患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中度抑郁发作,目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周芳作为刘峰的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刘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遂判决刘峰目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周芳为刘峰的监护人。(文中人物均已化名)(通讯员 吴安娜 马劦 金山网记者 董礼

责任编辑:董礼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