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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首起涉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今日开审

2019-03-2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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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金山网讯 今天(3月25日)上午,丹徒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徇私枉法罪案件,该案也系全市首起涉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现场邀请了近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

记者了解到,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李炜任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大市口派出所所长期间,在办理武某与吴某等十余人持械斗殴一案过程中,接受他人请托,徇私、徇情办案。

被告人李炜明知武某是犯罪嫌疑人,而采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方法,将其定性为被害人使其未受刑事追究;明知吴某一方涉案十余人,而只对其中五人进行刑事追究,故意包庇导致其他涉案人员未被刑事追究。同时,被告人李炜故意隐瞒客观事实,将吴某等人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事实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致使吴某等人受到较轻罪的追诉,且明知吴某等人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仍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期间,被告人李炜收受武某通过他人所送现金人民币9000元、收受吴某通过他人所送“黄金叶”香烟4条。 2018年12月28日,被告人李炜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在合议庭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李炜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因该案庭审中,控辩双方对本案是否属于徇私枉法罪中情节严重争议较大,合议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金山网记者 董礼)

责任编辑: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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