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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三二一”工作法打造“老兵”调解室

2019-03-29 11:19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涉及退役军人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依法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丹阳市司法局通过搭建“三”级服务平台、培育“二”股队伍力量、构建“一”套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的专门调解组织建设。目前,丹阳市镇两级“老兵”调解组织已实现全覆盖。

“三”级服务平台搭建。在市级层面,由丹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起,联合丹阳司法局发文组建了该市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镇级层面,以镇、街道为单位,选配能力强的调解员,建成了“某某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兵调解工作室”以及“某某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某某某老兵调解工作室”;在村级层面,条件成熟的村(社区)也建立了“老兵调解工作室”或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老兵调解工作室,作为服务退役军人最基层的专门调解组织。此外,镇(街道)司法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股队伍力量培育。精心选配在当地声望高、能力强的优秀退役军人调解员或镇调委会主任担任调解工作室负责人,同时选聘一批公道正派、熟悉人民调解业务,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又热心为退役军人服务的优秀退役军人担任专职或兼职人民调解员。此外,还建立了丹阳退役军人调解员档案库,为选配担任专门调解室负责人或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储备力量。今后,还将以老兵调解工作为契机,培育、打造优秀退役军人个人调解室,唱响退役军人工作品牌。

“一”套工作机制构建。丹阳市各级退役军人专门调解组织均已对外挂牌成立,并且都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受理范围、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内容均上墙公示,为了充分调动调解员积极性和主动性,还将涉及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矛盾纠纷纳入个案补贴范围。此外,还制定了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法律援助等优势资源联动机制,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面法律服务。(郸思轩)

责任编辑:吴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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