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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率先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设从业限制

“涉性侵害”一旦有前科,不予录用

2019-06-06 00:28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丹阳检方获悉,丹阳市9家单位于4日会签并出台了《丹阳市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的办法(试行)》,明确在教育、医疗、文化传播、训练救助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招聘时,将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强制查询,一旦发现“前科”,将不予录用。据悉,这是全市首个县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

《办法》明确由丹阳市检察机关扎口建立丹阳市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数据库,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名单。相关主管部门在教育、医疗、文化传播、训练救助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开展入职审查时,要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强制查询。一旦发现求职者有过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将不予录用。

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由丹阳市检察院负责建设,信息提供的职能部门包括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入职审查的主管部门包括教育局、民政局、文广局、卫健委等单位。

《办法》规定了强制审查范围。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对丹阳本市从事未成年人服务的教育单位、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救助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游乐场所、体育场馆、图书馆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加强入职人员审查,对曾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严禁予以录用。

检察机关还与相关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严格落实信息应用的保密责任。 (杨磊 朱美娜)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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