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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法院审理一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盗窃涉恶案件

2019-06-12 22:17

6月11日至12日,京口法院刑庭公开审理了一起于某某等十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盗窃案件,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第二起涉恶案件。

被告人于某某、刘某某等人通过购买设备,集中食宿的方式,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有组织地多次实施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控制了长江某一水域非法采砂市场,且通过统一市场价格,收取管理费等行为,敛取财物,以支持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活动,扰乱长江该水域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正在审理之中,将于近期宣判。

责任编辑: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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