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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捡到野生隼 民警及时救助

2019-07-22 16:45

金山网讯 7月21日,一位热心市民在扬中市八桥辖区一处江边附近捡到一只国家野生保护动物隼,报警后民警成功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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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当天上午10时许,八桥派出所接到热心市民报警,称在八桥镇永胜段江边发现一只疑似鹰的鸟类落在附近,飞行不起来。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过仔细观察,发现是一只隼,体型与鸽子大小相等,疑似翅膀受伤无法飞行。民警救助后马上与林业局取得联系,并为其准备食物,将其装入箱内带回单位妥善照顾。

据了解,该鸟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隼”,为肉食类猛禽,处于食物链的顶端,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目前,该鸟已交由林业局照顾,待其恢复后会将其放飞大自然。

警方提醒:如果市民遇到此类情况,请拨打110进行报警。广大市民要积极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黄子栩)

责任编辑: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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