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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野生动物?多家单位联合查处

2019-08-14 00:05

金山网讯 近日,有群众反映朱方路集贸市场部分商户非法出售野生动物。了解情况后,润州区市场监管局昨天上午联合润州区农业农村局、和平路街道派出所、朱方路市场主办方,前往朱方路市场开展排查工作。

在现场检查中,共发现两家商户存在销售来源不明蛇类的问题。经过润州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该两种蛇学名分别为王锦蛇和黑眉锦蛇,均已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约9公斤蛇进行扣押,并出具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商家提供该批次蛇类的合法来源证明,包括人工繁育许可证、狩猎证、捕捞证等材料。

据悉,出售、购买、利用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具有有效的野生动物合法来源证明,并向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来源不明的蛇类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严厉打击。

记者了解到,润州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各大集贸市场的巡查力度,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形成执法高压态势,有力打击各类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行为,促进野生动物资源的有效保护。(师伟伟 徐晨晨 张驰川)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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