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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快速调解一起劳动关系争议案

2019-08-18 00:04

金山网讯  “本以为要过个一年半载才能拿到工伤赔偿款,没想到一周就帮我解决问题了,真的十分感谢。”卢先生近日在拿到第一笔工伤待遇后对仲裁员表达了感激之情。

来自东北的卢先生在扬中某企业工作,入职仅1个月就在工作中受伤,腿部致残。当时公司既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在受伤后更没有及时为他申报工伤保险。他的妻子辞去外地月嫂的工作,赶到扬中来陪护。经过几个月的治疗,钱也花光了,他们在扬中的生活无法继续。无奈之下,卢先生去申报工伤,但被告知需要递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随后,卢先生赶到扬中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请求确认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立案后,他向仲裁员诉说自己的困境,请求快点处理问题,“家里实在没钱了,腿还得治”。根据相关程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劳动关系后,如单位不服仲裁结果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而即使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还要去申报工伤、做伤残等级鉴定等,整个程序走下来,需要的时间较长。想到这些,卢先生头疼不已。

了解到他的实际困难后,仲裁员立即与企业联系,告知即使走程序,结果也是改变不了的,该承担的责任还必须得承担,希望企业能站在员工的角度看问题。经过反复沟通协调,企业同意在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阶段就工伤待遇一并处理。仲裁员请伤残评定部门对卢先生的伤情进行了预判,双方均同意按照伤残九级商谈工伤待遇。

考虑到卢先生的行动不便,前期调解工作均通过电话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在签订调解协议的当天企业就兑现了第一笔调解款项6万元,剩余款项限期支付,且有生效调解书予以保障。

从立案到调解结案,再到卢先生拿到足以维持现状的调解案款,本来可能要用一年时间走完整个维权过程,结果只用了7天时间。据了解,近年来,扬中劳动仲裁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主动作为。如通过简单案件网上申请、电话调解等方式快速化解矛盾,上门办公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采用焦点式审理缩短庭审时间解决当事人的立案难、举证难、兑现案款难等问题。 (扬仁 沈春来)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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