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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9-12 00:26

金山网讯  “中秋”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查处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镇江市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局南山大队南山中队中队长周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11月,周杨违规收受管辖范围内违章建筑户赠送的出口硬中华香烟3条、五粮液金樽酒2瓶、鸽子蛋若干以及现金2000元,同时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4月,周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句容市华阳劳务公司原党支部书记陈河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9月,句容市华阳劳务公司使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业务接待,共计10.874万元。2018年11月,陈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扬中市西来桥镇三新村党委书记陆红卫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7年1月21日,扬中市西来桥镇三新村无依据列支了2016年度用车补贴,共计1.18万元。 2019年7月,陆红卫、三新村原会计张才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丹徒区辛丰镇龙山村原党委书记吕梅生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9年,吕梅生在担任龙山村党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多次违规收受龙山村辖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等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31条、酒34瓶和购物卡价值6000元,同时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并涉嫌犯罪。2019年6月,吕梅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镇江新区丁卯中心小学校长王金芳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3月10日,王金芳在组织教职工赴句容新四军纪念馆开展党建及工会红色主题教育过程中,擅自改变行程增加到东方盐湖城景区游览并产生旅游费用。2019年6月,王金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强调,以上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高压震慑面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法纪缺乏敬畏,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增强法纪意识,知止知耻、知戒守戒。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以上率下,带头转作风、改作风。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党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聚焦“四风”问题新变化新表现,找出病根、对症下药,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各级财政、审计、外事、接待、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相关制度实施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完善“四风”问题查处问责机制,用好“12388”检举举报电话平台,全天候、全时段受理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坚持和完善“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第一时间处置;强化执纪问责力度,严格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党的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镇纪轩 胡建伟)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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