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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法院:巧化防疫为突破,人民调解解干戈

2020-03-30 14:15

一个说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拒绝缴纳物业费,一个索要物业费无果诉至法院,近日,京口法院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物业纠纷案件,被告不仅一次性足额缴纳拖欠物业费,还连今年的物业费一并缴纳。

居住在镇江市某小区的李某,2015年至今一直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工作人员多次索要无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该小区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京口法院人民调解员陆坊琴老师分别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原来,李某不是无理由不交物业费,而是对某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感到不满。自己花那么多钱买的房子是要居住一辈子的,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小区环境,但小区内电动车乱停乱放,有时候还会阻碍车辆的通行。不仅如此,小区内接连发生电动车电瓶被盗事件,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显然没有达到自己所交物业费的标准,多次给物业公司提意见,也没有反馈,是物业公司违约在先,是物业公司不负责,不尽责。在多次做双方工作后,双方均不让步,一度让案件进入僵局。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各居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在春节期间迅速返岗,对管辖小区进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每日对园区全面排查消毒,严格检查出入人员,这份保家护国的责任不仅温暖了小区居民,也深深触动了陆老师。她把这份温情融入到办案中,犹如冬日暖阳,令人欣慰。

疫情无情人有情,这也正成了该案的突破点。疫情好转后,陆老师亲自来到该小区,将双方当事人约到物业处进行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当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物业公司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防死守,门岗同志24小时值班,严格控制人员出入,为疫情防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时,李某被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这份敬业精神深深感动。小区物业经理也表示将积极改进物业的工作方式,在小区建立电动车停车棚和充电桩,努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最终,物业公司和李某达成一致协议后,李某一次性足额缴纳2015年拖欠至今的物业管理费,并连同今年的一并缴纳。

至此,这起物业纠纷和平解决,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责任编辑: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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