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公告
摘要:为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探索“互联网+审判”工作模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关于送达方式的有关规定,京口法院对下落不明或按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的当事人,将依法通过信息网络媒体公告方式送达,即通过金山网门户网站(http://www.jsw.com.cn/ )刊登相关送达公告,并在京口法院门户网站(http://www.jkfy.gov.cn/ )、官方微博“@京口法院”、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同步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1102执恢638号
杨泳: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与被执行人杨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你在镇江市谷阳路99号尚东国际景苑2幢1008室的房屋已经被本院依法拍卖,房屋内的物品由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保管安置。现公告以下事项:
限你在2020年4月30日前领取你的房屋内物品,逾期未领取的则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束法官 85319348
保管人:黄女士 13862440158
责任编辑: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