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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第30个全国“土地日” 节约集约用地助力镇江“跑起来”

2020-06-24 11:35 来源:镇江日报

金山网讯 每年的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孔海燕调研项目保障、城市规划工作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孔海燕调研项目保障、城市规划工作

编好国土空间规划 绘高质量发展蓝图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根据中央、自然资源部、省的有关文件精神,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6月中旬启动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总规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经分析研判,规划编制的重点难点主要是“定战略、设规模、找空间、划边界、守底线、求统一”六个方面。在工作安排上,镇江市确立了“保核心、强支撑、弱专项”的总体思路,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工作主要内容有: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城市发展战略研究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辖区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6月,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9月27日,镇江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实施意见》;10月22日,镇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确立了规划编制的组织架构;12月11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实施意见》。12月31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实施意见》。2020年1月7日,通过公开招投标明确了《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编制单位,确定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镇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承担编制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排定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计划表》并于2月4日上报市政府;5月12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重点听取了《镇江市城市发展战略研究》(中期成果)的汇报。目前总规编制各项工作正按照计划表有序推进,各专题专项已形成中期成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镇江市局下一步将在宁镇扬一体化的背景下,进一步深化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各专题专项编制工作,确保在今年8月份按时保质形成总规初步成果。

提升集约用地水平 推进资源高效利用

近年来,镇江市的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坚决贯彻执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作风效能建设为引领,统筹谋划、狠抓落实,工作开展卓有成效。

着力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创新工作方式。近几年在全市推广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出让工业用地40宗、1807.4亩,为企业节约成本约16040万元。针对镇江市工业用地投入少、产出低、产业“三集水平”不高的实际,探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出让模式,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投入产出水平。积极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获得显著成效。在工作中坚持规划引领和刚性约束,结合“多规合一”“多审合一”改革任务要求,建立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联动机制,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用地企业协调沟通,加强项目用地的准入把关和服务保障,严控用地规模,有效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2017年,京口区、润州区、丹阳市、扬中市获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2019年,丹徒区、句容市获节约集约利用进步地区称号。切实加强各类项目用地保障,注重节地增效。镇江市紧紧围绕“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这一主线,增加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保障经济社会用地需求,保障民生项目、重点项目用地供应,保障项目落地,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产业强市落地见效、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市委书记马明龙带队调研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镇江市委书记马明龙带队调研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转变方式科学规划 致力绿色矿山创建

近年来,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致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通过创新管理措施,使镇江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位居全省前列。至目前,句容台泥水泥、船山矿、荣炳盐矿等3家矿山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已被遴选入库;句容仙人桥铜矿被确定为省级绿色矿山,宝源矿业、石榴园采石场被确定为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编制原则是以促进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最终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为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同时,通过标准的制定,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的积极性,加强行业自律,使矿山企业将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矿地和谐的外在要求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自觉承担起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节能减排、环境重建、土地复垦、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责任。

镇江市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具体措施包括:一是科学选择,保障有力。选择了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先进的句容台泥水泥有限公司作为镇江市首批国家级建设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选择的矿山技术、经济基础较好,从技术上保障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增强矿山企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引导企业申报过程中充分利用在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在全国领先优势,编制的申报资料突出了镇江特色,组织专家对申报绿色矿山的矿山企业申报工作进行指导,组织行业专家对资料的重要参数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报资料质量。三是发挥作用,政策支持。对矿山企业承诺在争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基金首先考虑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并且也把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作为税费减免重要元素,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的积极性,这一做法得到了省自然资源厅的充分肯定。

筑牢森林安全防线 着力保护地球绿肺

去年以来,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力推进“基础保障、火源管理、林火监测、火灾扑救、林火阻隔和通信指挥”等森林防火现代化六大体系建设,遏制了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连续13年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镇江市森林防火专项整治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市级建有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丹阳市、丹徒区、镇江新区建成监控、指挥一体的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全市已建成林区防火道路总长约522公里、林火阻隔带约37.8公里。句容市、丹徒区、镇江新区部分林区实施了“引水上山”工程,在重点林区修建了防火蓄水池和泵房,基本形成通信指挥、预警监控、林火阻隔、火源管理、扑火处置、基础保障等综合防控体系。二是加强火源管控。全市各森林防火重点市、区发布《禁火令》,在重点区域已建护林站、检查站123个,加大林区监测巡查密度,严格控制火种入山,做到路口有人把守、山上有人看守、坟头有人监守。句容市政府划定宝华镇部分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为林区构筑起安全屏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全市建有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达到11支,248人;半专业灭火队伍52支,1093人;应急森林消防队伍9支,197人;群众森林消防队伍20支,367人;护林员1086人。建有物资储备库市级1座,县区级7座,乡镇、林场39座。严格落实24小时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并建立领导总值班与副总值班制度。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共组织森林防火专项检查组103批次,392 人次参与检查,排查出一般隐患115个,已整改105个,整改率达91%。

坚持依法和谐征地 做到为民利民惠民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以打造文明和谐的征地模式为工作任务,以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举措,确保征地工作真正做到为民、利民、惠民。

该局建立了征地程序、附着物调查、补偿测算方案、补偿资金监管四张清单,确保征地工作全节点公开、全过程监督,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打造依法、规范、惠民、和谐的征地环境。《“四张清单”征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被评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佳惠民项目服务品牌。近三年来,市区共征收土地2.43万亩,安置失地农民10844人,已全部补偿安置到位,没有一起因征地程序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与此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履行保护耕地的职责。目前,镇江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85.13万亩,比省政府下达的保护任务多划0.67万亩,划定保护区47个,保护片(块) 518个。镇江市共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共325个,保护界桩2181个;共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5353份;张贴公告108张,发放明白卡69212份。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镇江市耕地占比提高1.6%,平均耕地质量等别提高0.13,守住了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夯实了高效农业的“生产线”,筑牢了乡村振兴的“发展线”。

支撑自然资源管理 保障产权人的权益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等制度落地生根。

国土调查摸家底,扎实推进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逐步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保障生态安全提供基础支撑,为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服务保障;自然资源绘一册,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统一确权登记,查清镇江市自然资源保护地、矿产、森林、水、湿地等自然资源状况,在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供保障;优化登记惠民生,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以“一窗受理一窗结”为标准,在全面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基础上,持续压缩不动产登记流程、材料和时限,实现一般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比例超85%,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比例超90%;聚焦农村维权益,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实现全市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登记办证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并结合各地实际,由地方政府出台农村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政策,在2020年底前实现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颁证率达50%以上,2021年底前实现全覆盖,为明晰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和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基础。(张凤春 刘蔚佳

 

责任编辑: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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