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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为伤者免除15.77万元垫付款追偿

2020-07-02 17:55

金山网讯  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再次给力,给扬中一起交通事故免除15.77万余元的垫付款追偿。

2017年5月28日,对于扬中小致为来说那天就是恶梦。当天小致为的妈妈接他放学,两人开开心心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须不知,灾难却突然降临,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右转弯时,将小致为和他的妈妈卷入了车轮下,妈妈当场死亡,小致为被重型自卸货车碾压成二级重伤需要立即抢救,而事故双方家庭都拿不出高昂的抢救费用。

交警部门立即与紫金保险路救基金工作人员联系,并与医院联系开启道路路救基金绿色通道,先抢救小致为的生命,前期的抢救费用由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在扬中市人民医院抢救两天,路救基金垫付72294.63元,后转入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路救基金又为小致为垫付85442.46元,合计共垫付抢救费用157737.09元。

随后,公安交警部门、检察院、小致为上学的第二实验小学、以及其他慈善机构、单位为小致为生命接力,进行了医疗捐助,保证了小致为的生命安全。所幸的是,小致为现在能正常上学了,虽然身体上的伤痛还在不断治疗中,但他非常乐观,相信一定会好的,路救基金也祝小致为快点康复,实现自己的理想。

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已有三年,小致为一家在与对方肇事者处理小致为妈妈赔偿时,一并将小致为的赔偿金一起处理了。根据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使用及追偿管理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受害人获得赔偿后,要优先偿还救助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费用。也就是在小致为获得赔偿后,要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157737.09元抢救费用。

扬中紫金保险路救工作人员进行此案追偿时,了解到小致为获得的赔偿远不够他治疗的费用,而且,到现在还在不断治疗中,什么能完全康复还不知道。在知道此情况后,路救基金工作人员,联系小致为的父亲,让其提供小致为就医的相关材料,并到村里了解小致为的家庭情况,帮助收集足够可以核销的证明材料,最后报省路救中心进行审核。经路救中心审核后,给出了同意此案核销处理,免除了对小致为157737.09元的追偿。

江苏道路救助基金是一项惠民工程,真正可以帮到因交通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无偿还能力的都可以免除追偿。要想了解更多关于道路救助基金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江苏道路救助基金公众号,让路救基金能帮助到更多的人。(戴云燕)

责任编辑:左亚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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