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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镇江四家食品单位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2020-09-14 00:48

金山网讯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的情况通告(2020年第16、18、19、20期)分别涉及我市2家食品生产企业和2家食品经营单位,对此,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核查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上述不合格食品所涉我市2家企业为江苏好食汇食品有限公司、丹阳市阳东食品有限公司;2家食品经营单位为润州区应萍调味品经营部、句容经济开发区廖家福超市。

在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胡记壹号零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苏好食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藤椒花生和淮盐花生,不合格项目均为过氧化值,生产日期均为2020年1月3日;在润州区应萍调味品经营部抽检的标称启东市强兴水产品厂生产的即食海蜇头,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生产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在句容经济开发区廖家福超市抽检的标称丹阳市阳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咔蛋糕(烘烤类糕点),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4日;在淮安市洪泽县东双沟镇家特福购物中心抽检的标称丹阳市阳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咔蛋糕(烘烤类糕点),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2日。

据了解,丹阳市、润州区、句容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在第一时间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相关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罚没款等处罚决定。 (孙霞)

责任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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