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借款展期后的逾期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投诉人王先生致电保协,反映其家人购买保险并借款本金借3万多元,现在过了几年后本金加利息利滚利变为四万多。王先生表示对于借款利息加在本金里再算利息做法不认可,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案情分析】
保险公司在接到投诉转办后立即与王先生取得联系,王先生表示:为什么借款六个月到了后利息就会转变为本金一起再算利息,认为这个是不合理的,非常不认可。
客服部人员随即约客户进行了面谈,现场让客户在该保险公司APP里进行借款操作,在借款操作的第一步有一个“本人已阅读并同意《借款须知》”的勾选项,必须先勾选才能继续借款操作。客户既然已经勾选了就表示认可《借款须知》里的内容。投诉人仔细阅读《借款须知》后,认可了保险公司的解释结果,并当场撤诉。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二百零七条逾期利息规定: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根据该公司寿险APP里《借款须知》内容:
第三条: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时合同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费及利息后的规定比例,每次借款时间最长为六个月。
第五条:借款及利息应在约定借款期满日偿还。未能及时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则自借款约定期满日次日起自动按重新借款处理,未还本金和利息作为重新借款本金,利率执行重新借款时的利率。
【重要提示】
客户在操作该公司寿险APP时,有时会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这类的提示语句出现要求客户进行勾选,客户勾选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建议客户打开认真阅读后,确认无误再进行勾选。因为勾选就表示客户已认可里面的所有内容。这类提示在投保保险时也会经常出现,一定要严谨仔细,认真阅读。
责任编辑:包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