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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领域监理企业首次进行信用评价

进入黑名单将被逐出市场

2020-10-26 01:23

金山网讯 (方良龙 李溟)近日,2020年第一时段镇江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布,自愿参加信用评价的31家监理企业,17家考核等级为A级,12家为B级,两家为C级。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对建筑领域监理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目前评价结果已应用于监理项目招投标。

“开展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旨在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张奕介绍,目前我市有本土监理企业和在镇承接工程的外地监理企业30余家。对监理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将计分结果应用于建筑工程监理招投标和建筑行业日常监管,鼓励信用等级高的监理企业多承接工程,让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少接工程,将实现市场优胜劣汰,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今年3月出台的《镇江市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版)》,监理企业信用考核实行计分评级制。企业基本信用分体现业绩导向,满分40分中,企业基础分20分,监理承接项目业绩总分10分,监理企业表彰总分10分;每年两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动态分总分为60分。为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在我市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得附加分,附加分满分为5分。监理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4个等级,其中企业信用考核总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含90分),评定为A级;达到80-90分之间(含80分),评定为B级。被有关部门列入惩戒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信用分在下两个考评时段内清零。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有资质监理企业,自愿、免费参加信用评价,目前一年评定两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招标发包的,应将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环节;其他类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可参照执行。

细则突出了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现场监理过程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建筑施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将作为失信信息录入镇江市行政处罚“双公示”系统,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监理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因主观故意或管理不规范,导致施工质量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形的,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将被认定为失信黑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纳入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根据国家、省、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要求,市信用办将法人组织和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推送给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策扶持、金融融资、评优评先等领域应用,重点实施黑名单市场退出机制。

责任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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