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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妇幼保健院将进一步推动出生缺陷防治措施

2021-02-01 08:46

摘要:《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于今天起正式施行,镇江市妇幼保健院将持续聚焦和推进出生缺陷的防治,帮助更多家庭生育健康宝宝。

金山网讯  为了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推进健康江苏建设,《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将于今天(2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今日获悉,镇江市妇幼保健院将进一步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明确全程干预、健康管理的措施,建立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个人主责、健康第一的理念,完善保障、规范监管的举措,建立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提供产前筛查等免费服务,出生缺陷儿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据了解,本次出生缺陷防治将实行三级预防:一级预防是在婚前、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主要措施包括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开展优生咨询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指导科学备孕,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等;二级预防是在孕期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主要措施包括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实施艾滋病、梅毒、 乙肝等疾病的母婴阻断措施,开展产前筛查和诊断等;三级预防是对新生儿先天性疾病进行筛查,对出生缺陷儿进行治疗和康复,主要措施包括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开展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等出生缺陷的筛查、诊治和康复服务。

镇江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与管理中心副主任、镇江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刘克坚告诉记者,出生人口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础,生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承载着每个家庭的希望,也事关家庭一辈子的幸福。《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机制,尤其是明确了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镇江市妇幼保健院将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同时推动出生缺陷儿康复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减少残疾程度,加强困难残疾儿童救助工作,减少家庭负担,提高儿童生活质量。

刘克坚表示,目前我市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具有较好的基础,建立了1家产前诊断机构、6家产前筛查机构、其他助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全市产前筛查率达95%以上,无创DNA参检率接近40%,早孕期NT筛查率90%以上,中孕期超声结构筛查全覆盖,新生儿疾病(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以及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全覆盖,遗传性耳聋基因参检率60%,对筛查异常的进一步检查和诊断率95%以上,开展了耳郭畸形无创矫正,实现早筛查、早诊治、早康复。(通讯员 钱菁璐 记者 包建华 李煜)

责任编辑:包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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