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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柱宫断碑文字的思考

2021-02-10 10:36

文/张峥嵘

西津渡铁柱宫(江西会馆)旧址位于古街东段观音洞西侧、云台山北麓的内凹台地上(图1),北临街面,地面海拔近16米。原江西会馆建筑已于20世纪50年代初拆除,其上先后建有民房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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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01年秋,为配合小山楼基建,镇江考古部门在其施工范围内实施考古勘探、试掘。在考古发掘过程中,发现清代石碑两块:康熙二十年(1681)《重修铁柱宫碑记》石刻残件及光绪十七年丹徒县公示碑残件。在此次考古之前,小山楼建筑工地曾先期挖出三块石碑,即嘉庆十五年《增修润州铁柱宫碑记》、道光二十二年丹徒县公示碑,以及光绪十七年镇江府公示碑石刻。连同此次考古发掘的两块,一共有石碑五块(图2),皆系清代记事性碑刻,年代从康熙二十年至光绪十七年。碑刻原是嵌于江西会馆墙上,20世纪70年代因山体滑坡被埋于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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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从出土康熙《重修铁柱宫碑记》断碑石刻碑文得知,该地曾是铁柱宫与江西会馆旧址,且两者关系密切,它们皆属江西南昌(洪都)寓居镇江的移民所建,同是供奉道教净明派祖师许逊。据光绪丹徒县志载:“铁柱宫在城西西津坊,明崇祯十年(1637)建,国朝康熙二十一年重修,即紫阳洞。今毁。”即紫阳洞与铁柱宫同在一处,却未见江西会馆建造的时间记载。出土的道光碑碑文中发现“公所前于乾隆年间”的碑文,可证江西会馆建筑的出现应当不晚于清乾隆年间,只是早期称“公所”,后来称“会馆”;且活动场所有可能利用铁柱宫,两者为同一地方。若再从嘉庆碑的题额上写明“增修”字样分析,或者有在江西会馆旁增建铁柱宫的意思。

出土的道光碑与光绪等的三块碑都是公示碑,也就是当时清政府镇江官府以发文的形式,确认江西会馆土地所有权的谕文。光绪镇江府公示碑为:“窃江西地基,兵燹后被人侵占不少。其有契据可查者,现已一律次第清理;其无契据遗失者,或为洋人牵入租界,或为善堂冒认作公,此外或已被人起造房屋。虽经年久,在镇江年老之人隐约指出。无如侵占日久,与之说项,人亦置之不理。”光绪丹徒县公示碑内容则与光绪镇江府公示碑内容大同小异。进一步说明了中国古代传统契据的落后和不确定性。

清代地方官吏集团垄断了暴力,掌握着法律,控制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某一个体的命运。对于没有产权凭证及占用土地的社会各方势力,包括西方殖民者,江西会馆的当家人深知,要想赢得官司,必须走上层路线,做官面文章。从以上三块公示碑得知,战乱以后,江西会馆的产权已面目皆非,为了夺回产权,江西会馆动用了会馆的社会精英“董事监生万启栻”、“江西会馆董事、候选同知舒基坤,候选从九喻梅圃,监生刘德沛”等,“赴府禀称”,这些所谓的“社会精英”,可能靠着自己所接触的平台,拉关系走后门,巴结讨好行贿,终于得到了他们所想要的结果——官府谕文宣示:“经县署审理、甄别,批复产权回归……”

在抄录这些碑文时,我似乎能体会到立碑者的苦衷:清末民初,战乱频繁,对于社会成员来说,社会秩序的任何变动,都是利益再分配、权力再调整的机会,而作为负有安定社会秩序责任的统治者,大多为揽权索贿的官僚,根本不关心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社会上的每一个体对自己的生命财产过度的担心,特别是远涉他乡来镇经商的外地人,包括江西木材商人为了增强同业乡人在异地的凝聚力,成立了同业公所——江西会馆,并供奉“许真君”铸铁柱以“镇锁蛟龙”;当自己的财产遇到侵害时,他们只能求助于地方官府,发“告示”以证明其“合法”性,并刻字立碑,晓谕社会,表示“本行业来头不小”“借官自重”,以提高本行业的社会地位。

经过数百年的博弈,谁输谁赢早已见了分晓,各个群体厉害相制,摸索出了一套各自相安的规矩。百姓应该出多少血,官员胥吏分多少利,彼此形成默契,构成了稳定的均衡状态,形格势禁,改动非常之难,这五块碑本身就证明了改动之难。如果立碑真能解决问题,特别是公示碑,何必立上三块?而且碑文所禁革的一些条目居然几十年不变,有的碑文更换官府头衔,甚至不肯更换新的内容。但不管如何,它至少给我们留下了那段时期宝贵的历史文化信息。

图片由张峥嵘提供

责任编辑: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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