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农村普法社会力量 提升乡村治理法治水平
镇江市标准化推进“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
金山网讯 近年来,镇江市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多举措务实推进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壮大农村普法社会力量,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在广大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法治水平,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模式。
去年,市普法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进网格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通知》,制定标准化“准入”制度,明确了“法律明白人”选拔的4项基本条件和7项主要职责,选拔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建立健全学法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制度,编制《镇江市网格学法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登记表》《镇江市网格学法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花名册》,协调有关部门将“法律明白人”作为志愿者队伍的重要组成,纳入志愿者管理体系,统筹安排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标准化管理数据库。目前,全市共有登记在册“法律明白人”3648名,网格覆盖率达100%。同时,整合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法律顾问室、法治文化阵地等功能室,作为“法律明白人”集中活动场所。
健全标准化培训指导机制,明确将“法律明白人”培训纳入普法骨干培训主体班次,将“三农”相关法律知识列入普法培训教材内容,安排骨干力量提优培训,分片区整体培训的原则,实现“法律明白人”年度培训考核全覆盖。年内对“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类评估,对工作实绩突出、广受村民好评的“法律明白人”,结合乡村道德银行、积分制管理进行适当激励,在普法先进表彰中为“法律明白人”预留适当比例。对不认真履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督促村(居)委会及时予以清退。(笪伟 吴恺)
责任编辑:左亚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