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山网频道 公示公告

镇江市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建设工程、镇江市e办事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1-03-10 18:39

一、镇江市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建设工程、镇江市e办事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程为民生项目。镇江市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统筹,镇江市e办事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镇江市公共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镇江市e办事政务服务大厅位于冠城路8号;镇江市大件垃圾拆解中心位于下旬路以北,越河路以西;

2. 工程规模:

QQ截图20210310183433

三、 本招标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名称为:镇江市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建设工程、镇江市e办事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如下:包括本工程内一切可能发生的公开或非公开的招标代理服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工程招标代理内容,并同时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

2.项目组长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招标时审定的项目组人员与实际人员应一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变更;

4.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六、请申请人于 2021年3月15日18:00前(周六、日休息)到金山宝地一号办公楼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工程评标、定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镇江市金山网(http://www.jsw.com.cn/)上发布。

九、招标机构

地址:金山宝地1号办公楼,镇江市公共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11-80829261。

责任编辑:胡锦鹏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