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长+警长+检察长” 润州创新机制保护山林服务发展
金山网讯 “守护绿水青山,就是守住金山银山!创新实施山林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就是要把检察工作写在大地上!”日前,在润州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润州分局、润州公安分局及辖区森林资源丰富的南山、金山及韦岗街道办事处“山林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签约仪式上,润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东生如是说。
镇江山林资源丰富,作为行政主城区的润州,13平方公里的南山国家森林公园坐落城市中央,森林覆盖32%、城市绿化率达43%,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特别是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山林资源的主体责任。为此,润州检察院以发挥检察职能守护生态环境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创新实施“山林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用实际行动贯彻新发展理念。
该项工作通过建立(山林)环境保护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及反馈、案件协作配合、重大案件会商、案件技术协作机制、专人联络员、教育培训合作等7项工作机制,依法保护山林长规范有效履职,落实涉环境资源、文物保护领域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在该机制框架下,润州检察机关将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犯罪与常态化监督并重,切实促进全区山林系统保护及生态整体环境改善,实现河湖山林功能永续利用。同时,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受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以此为抓手,深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张东生表示,发挥检察职能,深化与国土、公安、属地党政机关密切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既提升打击涉环境资源、文物违法犯罪质效,完善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新模式,更为全市建设山水花园名城、创新创业福地精准护航。(魏娜 焦惟奇 谢勇)
责任编辑:左亚莲